内容摘要: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承志介绍, 2016年以来,贵州省检察院逐步创建了为司法办案提供智能服务的司法办案辅助系统、为案件监控提供数据分析的案件智能研判系统,以及为管理决策提供“智库意见”的数据分析服务系统的3个大数据系统,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效率.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运用“实体识别”“数学建模”等大数据技术,通过绘制“犯罪构成知识”图谱,建立各罪名案件数学模型,为办案提供案件信息智能采集、“要素—证据”智能关联和风险预警、证据材料甄别,以及类案推送、量刑建议计算等智能化服务。2016年 11月以来,批捕案件办案时限平均缩短20.16%,起诉案件办案时限平均缩短27.05%,民事行政案件的办案时限平均缩短32%,执行案件的办案时限平均缩短18.17%。
关键词:办案;案件;司法;检察官;检察长;贵州省检察院;检察机关;量刑;辅助系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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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大潮,风生水起;蹄疾步稳,行将致远。
2014年12月,贵州省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率先拉开司改大幕。
三年多来,贵州省检察院牢牢抓住完善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以解决影响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为目标,大力推进贵州检察大数据发展与应用,着力打造“智慧检务”,全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检察改革“贵州答卷”。
检察长带头办案成常态
今年3月24日,贵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陈雪梅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林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
6月16日,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永以公诉人的身份,对李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庭审结束后,刘永说:“检察长回归办案一线,可以激发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内生动力,只有自己当好标杆,以实际行动兑现入额承诺,才能提升全院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截至今年6月底,该省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以独任检察官身份办理各类案件11174件,办理数为其他独任检察官同期办理数的18.28%。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主任检察官共亲自指挥、组织办理各类案件429件,占检察官办案组同期办理数的42.39%。
能否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关键在于让领导干部既成为办案的行家里手、又做好业务上的组织管理工作。贵州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司法办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案的方式、类型和数量,使检察长直接办案成为一种常态化的检察权运行方式。
据统计,全省三级检察院专委以上领导共入额620名,占全省入额检察官总数的29.18%,全省三级检察院专委以上入额领导全部参与办案,共办理各类案件11603件,人均办案18.71件。
大数据助推“智慧检务”
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承志介绍,2016年以来,贵州省检察院逐步创建了为司法办案提供智能服务的司法办案辅助系统、为案件监控提供数据分析的案件智能研判系统,以及为管理决策提供“智库意见”的数据分析服务系统的3个大数据系统,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效率,实现了检察机关的信息化转型升级。
6月10日,借助司法办案辅助系统,锦屏县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罗圆圆审查办结了一起杨某某故意伤害案。该系统能够自动识别并录入犯罪嫌疑人信息、犯罪事实、证据页码等卷宗信息,还具有证据审查指引、类似案例推送、量刑建议自动计算等功能,可以提升案件审查质量。
罗圆圆说,使用办案辅助系统后,自己能把更多的精力用于研判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法律规范的适用上,办案质量和效率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