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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 国办转发《意见》
2015年05月24日 07:51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意见》指出,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关键词:社会资本;公共服务领域;Partnership;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国人民银行

作者简介:

  据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意见》对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在改善民生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作出了重要部署。

  《意见》指出,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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