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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普通话,不是消灭地方文化
2010年07月26日 14: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韵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普通话;地方文化

作者简介:

  ●方言是地域文化的重要内容和载体

  ●推广普通话带来对方言的挤压是正常的

  ●对濒危方言进行抢救保护是必要的

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 董琨

  由广州率先发起、上海积极响应的所谓“方言保卫战”已引发各界关注。应该如何正确看待推广普通话与保护方言之间的关系?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董琨。

作为交流工具的语言必须广泛通用

  记者:语言是人类交流的重要手段。当今社会各种交流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使用大家都能懂的语言是一种必然。

  董琨:其实,不仅仅是在当下,中国历史上很早就有了共同语。春秋时期,孔子讲课用的就是当时的共同语——雅言;隋朝编著《切韵》,音系参考洛阳话和建康话为主;唐代在《切韵》基础上制定《唐韵》,规定官员和科举考试必须使用《唐韵》;宋代在《唐韵》基础上制定《广韵》;元代以大都话为基础,制定《中原音韵》;明代以后,朱元璋将南京话为基础的《洪武正韵》作为标准音;清代雍正帝设正音馆,制定以北京话为基础的“官话”作为标准音;鸦片战争以后,“同文馆”出现。它除了翻译外国的著作以外,还大力推广“官话”,尤其是针对广东、福建等南方地区的士子举人,帮助他们学说“官话”。

  记者:普通话是当代中国的共同语,它是怎么产生的?

  董琨:中国近代备受外族欺掠。当时一些人认为,汉字束缚了中国人的思维,提出废汉字、推行拼音文字。辛亥革命后,“国音推广会”成立,试图找到一种通用语言,之后“老国音”出台。虽然它最大程度上照顾了各地方言,但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以这种“国音”为母语的人群,也就没有人能操此种“国音”进行交流沟通。

  1924年,“新国音”得到认可。由于它是以一种实际存在的语音——北京话为基础语音,所以推广起来很快。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化学术会议”,确定以“普通话”作为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规定普通话的内容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并制定了推广普通话的具体措施。

  记者:是不是由于中国幅员辽阔,方言众多,所以共同语的使用才格外受重视呢?

  董琨:推广共同语在世界许多国家都进行过。它与国家大小没有必然的因果,只要有方言存在,因交流或管理等方面的需要,使用共同语都是必然的。因而无论是官方强制还是民间自发,共同语都会被推广。

  比如日本,虽然领土不大,但仍然存在不同方言。他们从推行明治维新运动的十九世纪中后期起,就定东京话为日语标准语,并大力开展过“扑灭方言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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