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中国 >> 论点荟萃
法律执行需要激励机制
2015年12月28日 08:19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近日在接受新华网思客访谈时指出:法律执行难的问题,取决于三个因素。

关键词:法律;执行;激励机制;民意;立法

作者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近日在接受新华网思客访谈时指出:法律执行难的问题,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法律本身科不科学,立法科不科学,或是法律本身的质量有没有保障。二是执法人员有没有素质和水平。三是对执法活动、法律实施,有没有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激励和监督制度。

  法律执行也需要激励机制。如果有一套很好的激励制度,就可以促使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地去执行法律、对待法律。如果法律执行得好能成为官员的个人政绩,能成为个人晋升提拔的一个重要的考核标准,那么就促进他认真地去执行法律。如果法律执行的好坏跟他个人的晋升没有什么联系,也不挂钩,那他就可能不会认真地对待法律的执行问题。当然除了激励机制,还应该有有效的问责机制,法律执行得不好,那就要严厉地问责。

  所以,现在法律中涉及的一些制度,比如说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些形式是要听取各方面意见,兼顾各个方面的关切和诉求,这样制定出来的法律才能够公正,也才能够得到人们的信赖和认可。在听取各方面利益诉求后,立法机关要保持一个超然的地位,同时要减少或消除那些自己为自己的立法。这也是确保立法科学公正非常重要的方面。

  另外,公众舆论对司法裁判有影响。法院不是在真空里处理案件,也不是机械地按照法律条文处理案件。它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能够简单地听民意来做出法律上的专业判断。因为民意有时候是在不掌握完全的证据和事实的情况下的一种情绪宣泄,这种宣泄有时候可能会带有一些片面的理解,如果影响法院的裁判,法院便可能做出背离事实、背离法律的不公正裁判。所以,司法机关既要听取民意,又不能够限于这种民意反映,或者被民意所绑架,而要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准确地适用法律和认定相关事实。

  (郑柯摘编)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毕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