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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政务服务新实践
2016年08月05日 10:21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胡业勋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3号,以下简称《方案》),对如何开展信息惠民试点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尤其是“一号一窗一网”的提出,亮点纷呈,彰显了服务型政府的核心理念。

关键词:互联网;政务;政务服务;服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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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3号,以下简称《方案》),对如何开展信息惠民试点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尤其是“一号一窗一网”的提出,亮点纷呈,彰显了服务型政府的核心理念,对于创新政务服务的模式、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群众办事流程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理论与实践上的创新

  拓展了合作行政的形式。建设服务型政府,重点在于推动简政放权,实现行政审批的流程化管理,改变审批壁障导致的低效率,拉近政府与民众的直线距离。但传统的政务服务模式,主要体现为一种政府主导,群众辅助的形式。《方案》提出的“一号一窗一网”,将打破传统的服务形式,形成政府辅助、群众参与的新型模式,这集中体现为一种互联网时代的多主体、多机制、多方式、多依据的合作行政模式。其理论基础为共同治理理论,通过公民参与行政,实现政府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与法治化。伴随着现代经济、政治、科技的发展,公民的权利意识觉醒、管理素质提升、科技水平增强,现代行政管理与行政法治实践中越来越重视直接参与的因素,公民参与行政成为新的价值追求与评判标准。“互联网+政务服务”正是这种理论价值的实践彰显,是一种适应“互联网+”的行政管理的原则、主体、行为、程序、监督、救济等行政环节的制度性革新。

  拓宽了监督考核的渠道。从实践来看,政务服务监督、考核、评议工作做得较好的地方,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较高,相反,做得较差的地方,群众满意度较低。实践中某些地方将政务服务的质量纳入到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并向社会公开绩效考核结果,政府公信力获得极大提升。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将政务服务的具体流程通过互联网清晰、直观地展现给群众,经由群众的反馈意见完善政务服务,将极大改变政务服务的刻板、僵化的形象,打造一种亲民、爱民、为民的政务服务新形象。而传统的行政监督模式主要是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以及信访等事后的救济途径,受制于时效等各方面外部影响因素,效果不佳。通过“互联网+”拓展了群众监督的渠道,通过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增强了监督的时效。

  实现了部门之间的协调。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跨界性、传播性、分享性等特点,建构在地域界分与部门分野之上的行政管理机制难以与“互联网+政府服务”实现无缝对接。从传统方式来看,政务服务涉及的部门众多,为拉近部门之间的区域距离,方便群众高效、方便办事,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成立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来规范审批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但在实践中,政务服务中心不可能囊括所有的职能部门,在涉及某些跨职能部门较多的情况下容易出问题,从具体调研来看,相关的职能部门往往以审批在政务服务中心,但注销在本部,而本部不在政务服务中心,他们又没有联网,进行推诿扯皮。“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模式直接改变了这种窘境,各种数据实现了网上的共享,各部门都可通过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互通和协同共享。极大挑战了传统的行政管理机制,进而催逼行政管理机制实现革新,适用“互联网+”时代的需要,减少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直接监管,改变传统的政务服务模式,通过“互联网+”实现职能部分的协调,进而提升政务服务的效率,避免“塔西佗陷阱”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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