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综合新闻
浙江通报“毒胶囊”案11人被批捕
2014年09月04日 07:32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商意盈 字号

内容摘要: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检察院2日通报了一起非法生产“毒胶囊”案件,潘某等11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该院批准逮捕。

关键词:批捕;浙江;新昌;胶囊;有害食品罪

作者简介:

  据新华社9月3日电(记者 商意盈)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检察院2日通报了一起非法生产“毒胶囊”案件,潘某等11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该院批准逮捕。时隔两年,新昌“毒胶囊”死灰复燃再次证明,食药品行业监管部门的专项打击和整顿不能一阵风,要常抓不懈,严防死守。

  2012年,媒体曝光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浙江新昌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最终流入药品企业。该案件中新昌7名生产销售“毒胶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获刑,其中主犯获刑11年。然而,两年后,在巨大利润面前,又有人愿意铤而走险,无视法律和道德底线。

  “毒胶囊”死灰复燃再次敲响了警钟。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经营行为必须建立在守法和诚信的基础上。如果连法律的底线都不遵守,眼里只有利润,肆意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即使一时尝到甜头,最终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