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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次通报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2015年01月16日 05: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逸吟 字号

内容摘要:最高人民法院15日举行新闻通气会,首次向社会通报了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其中四件涉及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领域。

关键词:案例;人民群众;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市;房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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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1月15日电(记者王逸吟)最高人民法院15日举行新闻通气会,首次向社会通报了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其中四件涉及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领域。

  这四起案件分别是:张风竹诉濮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案、彭某诉深圳市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行政不作为案、兰州宏光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诉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不作为案和赵永天诉凤阳县武店镇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有关政府部门由于未能及时受理举报查处违法用地、未能及时查处拆除违法建筑、未能及时审核危房改造补贴申请而被判败诉。

  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表示,违法违规用地层出不穷,既有土地管理保护不力的原因,也有人民群众难以有效参与保护的因素。依法受理并及时查处人民群众对违法用地行为的举报,是土地管理部门的权力更是义务。此外,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和拆除,始终是城市管理的难点。拆违虽难,但不能成为行政机关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借口。

  本次一并公布的还有张恩琪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钟华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行政不作为案、王顺升诉寿光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沈某等诉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艾立仁诉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不作为案、张美华等五人诉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行政不作为赔偿案等六个案例。李广宇表示,本次公布的案例展示了各级法院通过行政审判提供司法监督和司法审查,治理行政机关“懒政”“惰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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