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各市(州)人社局、市(州)委党校、县(市、区)委党校: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 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本年度全省党校系统职称申报推荐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程序,外语、计算机条件。
关键词:党校;贵州省;贵州省委;行政学院;专业技术职务
作者简介:
黔党校通〔201 5 〕 28 号
各市(州)人社局、市(州)委党校、县(市、区)委党校: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 5 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本年度全省党校系统职称申报推荐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程序,外语、计算机条件,年龄界限等,均按省人社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平稳过渡,今年职称评审新、旧 条件 一并执行。
二、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对象,均需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评审条件,组织人员进行政策性审查,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推荐。
四、报送材料
1、人社部门对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的证明,主管部门或 市(州) 人社部门的委托评审函及评审对象公示材料(需加盖学校公章)各一份;
2、单位和个人关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各一份(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的需本人亲笔签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含活页,见附件)。(如有破格情况请在《评审表》封面注 名 “破格”字样);
4、《贵州省申报评审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见附件) 一式 二份;
5、《贵州省党校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6 、科研成果:所有论文、论著必须有原件1份(论文原件不装订),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明确指定一篇代表论著并附复印件2份(代表作单独装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