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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11月05日 08:3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一、任命贺小荣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关键词: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最高人民法院;任命;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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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任命贺小荣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二、任命张勇健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三、任命杨临萍(女)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四、任命程新文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五、任命翟超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六、任命续文钢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

  七、免去于晓白(女)、殷少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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