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罗干谈政法综治工作》一书收录了这一时期罗干同志在基层调研、出席会议等多种场合,就做好政法综治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等81篇,共计25万余字,绝大部分为首次公开发表,是研究这一时期政法综治工作的珍贵文献资料。
关键词:综治;政法;工作;文献资料;政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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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谈政法综治工作》一书概述
《罗干谈政法综治工作》编辑组
罗干同志于1993年至2007年先后担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主任。《罗干谈政法综治工作》一书收录了这一时期罗干同志在基层调研、出席会议等多种场合,就做好政法综治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等81篇,共计25万余字,绝大部分为首次公开发表,是研究这一时期政法综治工作的珍贵文献资料。
《罗干谈政法综治工作》一书内容十分丰富,涉及政法综治工作各个方面,既有关于政法综治工作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的宏观思考,也有对政法机关维护稳定、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正司法严格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和实践探索,展现了罗干同志治国理政的智慧和领导风范。下面按专题对所涉主要内容做概要介绍。
一、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对于这一重大原则问题,罗干同志始终高度重视。他强调,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罗干同志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在2004年12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他对各级党委抓政法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意见:一是要加强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要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及时制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在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的同时,统一各部门的思想行动,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合力。二是要加强对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对政法工作的指导地位,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占领思想理论阵地。三是要加强对司法机关和司法活动的监督。司法机关要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制度,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都应及时报告党委,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司法机关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对司法工作的领导监督作用。加强对司法机关党员的教育,使其增强党员意识,做严格公正执法的模范。四是要维护司法权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科学地领导政法工作,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不要插手、干预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活动,不要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发,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五是要大力加强司法保障。要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司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政法部门所需经费一律由县级以上财政列入预算,并且切实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六是要加强各级党委政法委的建设,健全党委政法委的工作制度、重大事项汇报议决制度、协管干部和执法监督等工作制度。
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既要加强又要改进。罗干同志强调,党的领导要坚持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不断改进领导方式,支持政法机关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不插手、不干预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不代替司法机关对案件定性处理,不指派政法机关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