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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前提 ——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政府治理现代化研讨会综述
2014年06月20日 16:10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2014年第5期 作者:于军 字号

内容摘要: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政府治理现代化研讨会”于2014年3月21日在国家行政学院召开,此次会议由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和人民网共同举办,出席会议的有来自北京、上海、天津、河北等各地专家学者50余人。

关键词:治理;国家行政学院;网络办公系统;管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作者简介:

  “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政府治理现代化研讨会”于2014年3月21日在国家行政学院召开,此次会议由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和人民网共同举办,出席会议的有来自北京、上海、天津、河北等各地专家学者50余人。会议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与实践”、“国家治理现代化”、“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等主题,从公共管理、党建、互联网治理等多角度展开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前提。中国的国家治理,既不能仿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不能走过去的老路,而是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从现实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最根本的特色和最根本的原则。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调适政府的角色及其治理方式,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政府。与会学者围绕会议主题进行深入研讨,主要内容综述如下: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会学者一致认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

  国家行政学院纪委书记杨文明认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前提。国家治理是一个整体的、系统的概念,是各项改革的总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国家前途命运关系重大,必须把握好方向。国家行政学院范文教授从中国梦和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关系方面进行了研究。范教授认为,中国梦对政府治理现代化有强大的引领作用。政府治理现代化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重要的政治保证。当今中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同在,因此需要通过中国梦的国家话语来引领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实施,这种引领作用能够为政府治理和政治现代化攻坚克难提供精神支柱,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中维护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秩序。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梦理念,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国家行政学院许耀桐教授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认识中国现代化的思想进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从现代化的发展进程来看,我党先后形成了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七种认识。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则是中国共产党认识现代化的最新成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与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其中包含了注重现代化建设的经济任务)相并列的“第五化”,从上层建筑和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的层面探索的现代化,使我们对于现代化的整体认识,臻至完善、步入佳境。河北行政学院孙增武教授认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对邓小平同志1992年提出的“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

  二、国家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就国家治理内容上,专家学者们从原则、结构、内容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杨文明书记认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定位。生产力水平决定和制约着国家治理的水平,社会主义的最终实现有其历史发展规律,急于求成是不行的。因此,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在宏观上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大的历史定位,同时认真分析当前具体的阶段性特征,并据以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对处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水平的地区,应当坚持分级分类分阶段的指导原则,克服简单“一刀切”。国家行政学院刘峰教授认为,推进国家治理必须做到“三位一体”,其中党的领导是国家治理的核心力量,人民当家作主是国家治理的根本宗旨,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一定是以公共服务为目的,必须保证主权在民,保证人民群众当家做主,在所有的公共决策和公共事务中体现人民意愿,保证人民主体地位。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主要方式。孙增武教授认为,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应当是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主演、社会协作、公民参与的多元共治结构。在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坚守核心价值观,敢于出招善于应招。通过立法先行、依法治理的方式方法,实现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许耀桐教授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出现,就是要求由国家主导的公共事务治理必须达到民主化、法治化、制度化、多元化,包含法治、德治、共治、自治。中国共产党强调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进入尚未达到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阶段。这就要突出民主化与法治化,保障主权在民和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宪法和法律成为国家治理的最高权威;突出制度化建设与促成多元化格局,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治理制度体系,并在党的领导和国家主导之下实施多元主体构成的协同治理。国家行政学院任进教授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更加重视发挥宪法的作用,坚持依宪治国、依宪行政,保障宪法的实施。他认为,宪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制现代化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于法有据,首先是必须于宪法有据。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国家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各级国家机关要有法治思维特别是宪法思维,处理好改革与宪法、法治的关系。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维护宪法尊严、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行“法无授权不可为”;对相对人特别是市场主体逐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使之“法无禁止皆可为”,并做到机构适格、行为依法、程序正当和权责一致。上海行政学院程竹汝教授则从政治体制改革的角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行了研究。他认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具有明显现实针对性,是适应中国社会结构、利益、观念深度变迁,各种性质矛盾复杂多变,公民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发展而形成的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制度安排。现代政治文明的一大特色,就是软权力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本质上,协商民主可以归于软权力范畴。它的公共政策功能,是指协商对公共政策的影响,而非具有强制性的权威决策;它的社会团结功能,取决于协商的沟通、说服所形成的共识,而非强制性的压力;它的政治合法性功能,则在于为人们提供了方便的、具有一定日常生活意义上的政治参与。所有这一切,都在软权力的意义上推动着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

  在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专家学者们就国内外政府治理、国家安全委员会、公共服务等内容进行了讨论。范文教授认为,在政府治理中要面向世界,既不盲目排外,也不妄自菲薄,要借鉴与贡献并重。在政府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要借鉴国际上的公共治理、善治、公共服务及新公共管理思潮中的合理因素,同时,也要输出中国政府治理的经验和价值理念,为中国政府治理现代化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国家行政学院于军教授认为,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是中国与时俱进,创新国家治理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有利于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协调各种战略力量,统筹各种战略资源,减少决策层次,提高决策效率。于军教授通过介绍美国、法国、日本、俄罗斯、印度、巴西、以色列等国家的安全机制,认为这些国家的安全机构不是制定政策的,而是总统或总理的最高参谋和智囊机构,职能是攘外安内统筹兼顾,不同时期侧重面不同,通常情况是在外交上遇有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时发挥作用较多;处理的问题出现由传统国家安全问题向非传统国家安全问题拓展的趋势。国家行政学院孙晓莉教授认为,公共服务现代化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一种体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为了适应实践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利用市场手段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未来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上,要厘清政府和市场之间关系,稳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政府将主要精力放在制定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和监督公共服务质量上;立法跟上,并且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帮助社会组织提升竞争力。

  国家行政学院李拓教授认为,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包含制度本身功能的现代化和治理者人的能力和素质的现代化两个方面。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是单纯的治理者的能力问题,它涵盖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包括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功能的齐备,另一方面是指治理者本身意识、能力和素质等水平能否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本质内涵。

  三、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途径

  在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途径上,学者们各抒己见,从治国思想、制度、领导智慧、网络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徐鸿武教授认为,政治治理思想亦是治国之道,德政仁政是中国传统政治治理思想的精华,要围绕着德政仁政考虑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而刘峰教授认为,国家治理既要法治、又要德治,但是更重要的是法治。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要求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要善于运用“权力清单”与“负面清单”的制度。“权力清单”是针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限制了政府的权力,规范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才可能依法行政。而“负面清单”是针对市场,针对企业的,“法无禁止即可为”,是放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使企业更有活力更有创造力。国家行政学院时和兴教授认为,中国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政治发展的眼光分析国家治理演进,对历史进程中的危机与困境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于发达国家的治理变迁遭遇的现代性危机,发展型国家的治理变迁遭遇的包容性危机以及转型国家治理变迁遭遇的制度化危机,要引以为鉴。中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在落实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与生态文明等国家发展战略上,实施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中国特色的现代国家治理不可能是任何层面的单向度治理,不得不面对国家建构的复杂性。国家行政学院胡月星教授认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本靠制度、关键在人心。提升领导智慧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他提出了12字的领导智慧,“人、道、法、威、实、正、信、和、变、谋、器、圆”。国家行政学院路杰教授认为,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做好耐心的功夫、细致的功夫、深入的功夫、经常的功夫。李拓教授认为,只有激活“沉睡”的制度,全方位监督制度的执行,才能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国家行政学院雷强副教授认为,在地方政府网络领导机制的建设上,要建立网络民主协商机制,形成党委政府和网民群众的共识,通过建设整体性政府,建设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互动协同机制。通过协调网上、网下两个世界,建立党政部门责任管理机制,通过全媒体观念的树立,打造全媒体网络舆论机制,把握地方网络舆论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在党政网络协同服务的过程中,完善网络问政的问、办、评、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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