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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坚:浅析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其防范
2016年01月29日 08:59 来源:人民论坛 作者:胡 坚 字号

内容摘要: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有可能叠加金融业和互联网的风险,形成双重风险互相作用的状态。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监管

作者简介:

  【摘要】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有可能叠加金融业和互联网的风险,形成双重风险互相作用的状态。监管机构应该注意构建灵活的、具有针对性与弹性的监管体系,既要弥补监管缺位,又要避免过度监管。

  【关键词】互联网 金融风险 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A

  在当下的中国金融市场,也许没有一个词像“互联网金融”这样火爆和吸引眼球。所谓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是互联网和金融的融合,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便利性与快捷性,将金融活动的广度扩大化、服务精细化、深度纵深化。简言之,它就是利用互联网和金融的融合,创造出一个更加有效率、符合时代发展的新金融体系。应该看到,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为金融深化程度不够、投融资衔接不太流畅、投资渠道相对短缺的中国金融市场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互联网金融面临的几项主要风险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企业的网贷和理财产品层出不穷,余额宝等“第三方支付加基金类”的产品不断涌现,其中不仅蕴藏着期限错配的风险,也蕴藏着货币市场波动、投资者大量赎回的风险。同时,由于网上任意“刷信用”、“改评价”行为仍然存在,网络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会受到影响。此外,部分互联网平台缺乏长期的数据积累,风险计量模型的科学性也有待验证。还有部分互联网机构利用诱人的“预期高收益”来吸引消费者,推出高收益但是蕴含风险的产品,却未能够如实揭露风险,甚至误导投资者,极可能引发风险事件。

  再以互联网金融中的股权众筹融资来看,它和资本市场中的低层次融资市场一样,为小额项目资金需求者提供一个开放平等自由的筹集资金渠道。但是,在规范化的资本市场中,筹资人的筹资资格和筹资用途一般要经过有关监管机构的严格审核。但是互联网的股权众筹平台缺少严格审核,任意性比较大。有些个人和机构游走于法律盲区和监管漏洞之间,进行非法经营,甚至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底线。更有些筹资项目多时不见收益回报,筹资者不见踪迹,投资者竹篮打水一场空。

  如果说,以上风险是金融业固有风险在互联网领域的放大,那么互联网技术风险则是互联网风险在金融领域的凸显。众所周知,从技术的角度出发,计算机病毒可通过互联网快速扩散与传染。一旦某个程序被病毒感染,则整台计算机甚至整个交易互联网都会受到该病毒的威胁。关于计算机交易系统的脆弱性,人们已经开始有所领略。在某些打折促销日,如中国“双十一”、西方感恩节“黑色星期五”等,由于巨量的网上交易集中在某个时间点爆发,数据量大大超过系统设计的日常基准水平,导致系统无法承载,严重时会导致整个系统瘫痪。

  数据泄露导致的安全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影响更大。随着数据爆炸式增长,海量数据被集中存储,方便数据的分析和处理,但如果安全管理不当,极易造成信息的泄露、丢失、损坏。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日益发达,对信息的随意窃取变得更为容易,因此对大数据的安全管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2014年1月,韩国爆出大规模客户信息泄露丑闻。根据韩国检察院公布的数据,共约1.04亿条客户信息被泄露,涉及用户1500万,约占韩国人口三分之一。此类事件显现出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金融领域数据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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