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理论视角
朱俊生:对创新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建议
2017年04月08日 19:32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朱俊生 字号

内容摘要: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已取得巨大成就,但农业保险在发展中也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

关键词:保险;农业保险;创新农业;农户;违规

作者简介: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已取得巨大成就,但农业保险在发展中也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基于一家一户承保理赔的传统产品及其经营模式与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之间不相容,产生了成本高昂与违规行为严重的问题,损害了农户的利益和政府通过农业保险分散农业风险的政策目标。对此,有必要创新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

  目前存在的问题

  在实践中,农业保险(尤其是种植业保险)的经营模式通常具有两个典型特征:一是产品一般基于个别农户的多风险保险。保险公司要按照农户的不同损失程度比例赔偿,且最大赔偿限额随着农作物的生长期而变化。这就意味着在理论上应该做到承保到户与理赔到户。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行政推动,包括从省到市、县、乡镇和村的层层组织与发动,在理赔过程中参与沟通与谈判等。目前这种经营模式产生了成本高昂与违规行为严重的问题,不利于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成本高。基于个别农户的多风险保险的经营成本高昂,使农业保险面临巨大的可持续发展压力。同时,理赔环节也成本高昂。按照基于个别农户的多风险保险的理赔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在不同的时间点进行三次查勘定损,查勘量巨大,定损手续繁琐,成本支出巨大。

  二是违规行为严重。目前农业保险主要依赖行政的力量推动,以降低承保和理赔成本,但由于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权力约束不够以及保险公司自身内控不足,造成虚假承保、虚假理赔和虚假费用等违规问题相当突出。虽然保险监管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对部分保险公司在农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并于2016年开展了农业保险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但通过编造保险事故或是扩大部分农户损失程度进行赔付、赔款用于返还代垫保费等问题仍然屡禁不绝,不仅损害了农户的利益,而且难以发挥农业保险的政策效应,从而危及农业保险发展的根基。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