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关键词:民主集中制;民主;决策;六中全会;党内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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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
一、准确把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意愿、主张能充分地表达和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意志,就会导致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状态。在党内把握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在社会主义的革命和建设阶段,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关键是把握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和二者之间的动态平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处理得好,民主集中制就贯彻执行得好,党和人民事业就兴旺发达;相反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处理得不好,违反和破坏民主集中制,党和人民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准确把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关键在动态平衡即根据党和国家形势任务的变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即不同时期,不同历史发展阶段,面对不同的环境,民主和集中各有侧重。
二、民主集中制的运用和完善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必须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存在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把握不好的问题,有的地方和单位存在权力过分集中、个人集权、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有的地方和单位则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需要把握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才能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一)民主集中制在决策中的运用和完善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