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1月6日上午,海南省委党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在18号楼第一会议室进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
关键词:准则;学习;条例;党校;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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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上午,海南省委党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在18号楼第一会议室进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彭京宜同志主持学习会,省委党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参加学习活动。
学习会议主要采取学文件和谈体会的形式进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梁粟同志传达了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强调党校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结合党校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教育,切实抓好贯彻实施。
省委党校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学习《准则》和《条例》,展开深入研讨,畅谈学习体会。梁粟同志在发言中强调,《准则》和《条例》是党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以制度建党、法规治党的根本之策,党校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领会,始终守住底线,以良好作风推动党校发展。组织人事处处长柏本豪同志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指出要知义、知行、知责,做遵规守纪的党校干部;政治学教研部林燕主任从自身实际出发,谈到要常修、常学、常思,真正使《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彭京宜做总结发言,谈了个人学习体会。他强调,《准则》提出“正面清单”,是党员及领导干部的理想境界,《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是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两项重大制度创新。他指出,《准则》精神集中体现为“四个坚持”“四个廉洁”,“四个坚持”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剑指现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强调指出党员干部应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四组关系,“公与私”“廉与腐”突出先后问题,“俭与奢”“苦与乐”突出取舍问题;“四个廉洁”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列出了“廉洁”在不同方位不同层面的表现,从小到大、“廉”以贯之,可以理解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现代版。《条例》整合了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六类违纪行为,并增加了新内容,实现了党纪和国法的衔接,构建了完整的法理框架,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他要求,党校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认真把握好《准则》和《条例》的主要精神。
最后,彭京宜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做了部署,提出五条指导意见:一要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二要准确把握“十三五”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发展理念;三要准确把握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理念;四要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组织保障;五要结合党校实际,从培训、宣讲、科研等着手,做好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