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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委党校召开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大会
2017年04月20日 09:04 来源:中央党校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4月12日,厦门市委党校召开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研究部署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以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意识形态等工作。

关键词:文明单位;工作动员大会;文明城市;意识形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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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厦门市委党校召开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研究部署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以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意识形态等工作。会议由常务副校(院)长林朝晖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了会议。

  林朝晖常务副校长首先传达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厦门市文明城市创建再提升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对我校党的建设、文明创建、综治、意识形态等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在全面从严治党和我市文明城市再提升的大背景下,我校(院)的党建工作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标要有新高度,落实要有新举措,工作要有新成效。对中央、省、市有关基层党建的工作部署的贯彻,不能停留在做台账、补材料上,不能停留在记录本子上,要更加深入落实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在严肃认真的党员活动中。今年的文明创建工作要拿出志在必得的决心和信心,争取在年底通过省级文明单位终评。

  林朝晖强调,当前党建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责任越来越重。综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也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要落实这些要求、完成这些任务、担负这些责任,就要求全体教职工做到“五个到位”,即: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精力到位、领导到位、督查到位。

  会上,潘永明副校长对我校综治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的情况作了说明。陈顺龙副校长传达了市直机关党工委有关会议精神,对我校今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会上还举行了市委党校2017年度综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仪式,常务副校(院)长和各分管校领导签订责任书,分管副校(院)长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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