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 >> 国外社会科学 >> 综合研究
海域划分应有正当标准
2016年09月09日 10:04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汤帅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据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报道,围绕如何开发帝汶海的争议,澳大利亚和东帝汶两国在荷兰海牙国际常设仲裁法院各陈己见,相关听证会在8月29日启动。

关键词:海域;东帝汶;澳大利亚;帝汶;仲裁

作者简介:

    近日,据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报道,围绕如何开发帝汶海的争议,澳大利亚和东帝汶两国在荷兰海牙国际常设仲裁法院各陈己见,相关听证会在8月29日启动。澳外交部长朱莉·毕晓普和总检察长乔治·布兰迪斯当天发表联合声明称,东帝汶针对其与澳大利亚海上划界纠纷而提议成立的调解委员会不具有举行海上划界听证会的司法权力,该委员会的最终报告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而在今年的7月13日,朱莉·毕晓普曾针对所谓的南海仲裁案的结果称,中国需要尊重海牙仲裁法庭“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最终裁决”。

  资源归属引发争议

  此次澳大利亚与东帝汶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帝汶海的资源归属问题。据澳大利亚媒体《外交学者》报道,在有争议的海域的中心部位,是富含油气资源的“更大日出”区域,该区域的油气资源据估计总价值可达400亿美元。

  对2002年才建国的东帝汶而言,该海域的油气资源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计算,东帝汶仍是一个不发达国家,它41%的国民处于贫困线以下,整个国家只有一半的住户可以使用电力。东帝汶代表埃斯波斯托在法庭上说,“保卫我们周边海域主权,以及其中所蕴含、掌握我们转型发展前景的资源,是国家优先事项”。东帝汶方面表示,根据国际海洋划界中常见的“中线原则”,帝汶海上包括“更大日出”在内的多片富含油气资源的区域都应该是属于东帝汶的。澳方则表示,帝汶海的资源开发与归属应当依据2006年与东帝汶签署的《帝汶海特定海上安排条约》,该条约规定,澳大利亚与东帝汶在帝汶海的油气资源收入五五分成,此条约将保持50年不变。

  旧条约被指不公正

  在东帝汶看来,帝汶海的资源归属一直有欠公正。在东帝汶还是葡萄牙殖民地的1972年,澳大利亚与印尼划定了两国位于帝汶海的海洋边界,在葡萄牙反对下,澳印尼海洋边界在东帝汶段未能划定。东帝汶被并入印尼后,印尼先后于1989年和1997年与澳大利亚就此签署相关划界条约。东帝汶于2002年独立后,明确表示不承认澳印尼之间的双边协议。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陈茜)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