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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必须持证“上岗”
2014年06月26日 00:00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 字号
2014年06月26日 00:00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上岗;考试;执业资格;应试科目

内容摘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具备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上岗;考试;执业资格;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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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昨天,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我省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开始报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具备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7月7日前,考生登录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报名。考试设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级别为免2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笔试时间定于9月13日、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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