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
关键词: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工作;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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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创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将就业创业作为共享发展的重要内容,对“十三五”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基本方向和战略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我国有13亿多人口、9亿多劳动力,解决好就业问题始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促进就业作为最大民生,把就业比较充分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提出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新时期就业方针,并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就业工作成效显著。2011—2014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5119万人,超额完成“十二五”确定的4500万人目标;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十三五”时期,就业领域面临许多新的矛盾和挑战,就业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总量压力依然存在,需要在城镇就业的新增劳动力年均仍有约1500万人;劳动力技能水平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失衡的结构性矛盾更突出;劳动者就业诉求更高更多元。《建议》提出,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这是解决新时期就业问题的基本方略。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就是将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战略,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促进就业的协调,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指标,合理确定经济增速和发展模式,建立宏观经济决策的就业效果评估机制;在保持经济竞争力的同时,大力发展新业态、新产业和就业容量大的行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完善就业考核指标体系,把促进就业创业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因素,通过完善和落实目标责任制,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不断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要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强化政策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