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今年7月,四川36.5万名大学毕业生涌入求职大军。与以往的政策相比,登记范围最大的变化,就是扩大了就业和失业登记适用范围,失业登记中新增了高校毕业生和界定了条件的农民。
关键词:失业登记;就业;四川;大学生;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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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四川36.5万名大学毕业生涌入求职大军。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我省出台了一揽子优惠政策。
近日,从省人社厅再次传来一个好消息,我省修订出台的《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也能被纳入失业登记范围。
根据我省的相关规定,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才能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政策。省就业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大家,最好及时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
扩大登记范围新增高校毕业生和失地农民
《办法》明确了可登记失业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员和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在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高校毕业生、取得居住证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
“与以往的政策相比,登记范围最大的变化,就是扩大了就业和失业登记适用范围,失业登记中新增了高校毕业生和界定了条件的农民。”省就业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失业登记中新增“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是考虑到这部分人拥有的生产资料不足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将其纳入登记范围,为其转移就业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而新增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是我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打破其办理失业登记的户籍限制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