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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合组织报告建议法国重新分配科研资源 法国科研创新体系亟待走向多元
2014年07月14日 08:5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记者 杨敏/编译 字号

内容摘要:据世界大学新闻网7月 4日消息称,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对当前法国的科研和创新政策进行了评估,并发布《经合组织的创新政策评估:法国》(Examens de l’OCDE des politiques d’innovation:France)报告。评估结果显示,法国如果希望通过增强创新适应科学和技术发展的需要,就必须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让科研资源得以重新分配。国家主导型的科研与创新体系经合组织此次评估的对象是法国于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构建的科研与创新体系,该体系目前由国家主导,并被大部分国家级研究机构所采用。评估内容涉及教育质量、创新质量、公共研究及其科研绩效、成本、制度、改革以及大学的作用、公共研究与私营部门间的知识转换等多个方面。

关键词:法国;评估;创新体系;经合组织;大学;公共研究机构;创新政策;税收;科研与;小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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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世界大学新闻网7月4日消息称,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对当前法国的科研和创新政策进行了评估,并发布《经合组织的创新政策评估:法国》(Examens de l’OCDE des politiques d’innovation: France)报告。评估结果显示,法国如果希望通过增强创新适应科学和技术发展的需要,就必须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让科研资源得以重新分配。

  国家主导型的科研与创新体系

  经合组织此次评估的对象是法国于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构建的科研与创新体系,该体系目前由国家主导,并被大部分国家级研究机构所采用。评估内容涉及教育质量、创新质量、公共研究及其科研绩效、成本、制度、改革以及大学的作用、公共研究与私营部门间的知识转换等多个方面。

  报告认为,当前法国的科研与创新体系有三个显著特点。第一,国家主导。这主要得益于国家资金的支持和研发税收抵免政策的实施。法国早在1983年就采用了研究与开发税收激励政策,后于1992年更名为“研发税收抵免”,该政策延续至今,2008年经过重要改革后,法国随即成为欧洲提供最优惠研发税收激励政策的国家。据统计,2010年法国37%的研究和开发项目得到国家资助,其中将近50%的项目享受研究税收抵免的政策优惠,而这一比例在德国和英国仅为30%。第二,大学在公共研究领域作用微弱。在法国,绝大多数公共研究只在公共研究机构和一些专业化组织中开展,如法国科学研究中心、法国原子能委员会、法国国家太空研究中心、法国国家信息与自动化研究所等。这些机构都是与国家确定了宽泛的科研目标后,自行开展研究。第三,科研经费流向两极化。在法国,国家级机构和大型企业是科技与研发的主要生力军,无论是在战略研究、公共创新还是资金援助等方面,法国政府比较注重大力资助大型企业和一些小型初创企业。另外,尽管小型企业创立之初能够获得研发资金,但之后国家对企业成长的关注度也会随之降低,不利于小型企业的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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