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海南省人民政府今天召开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信息发布会,解读《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与该《若干意见》配套的政策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关键词:服务业发展;服务业;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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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今天召开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信息发布会,解读《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与该《若干意见》配套的政策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战略思路是:紧紧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把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突出发展特色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海口、三亚服务业核心区和洋浦、博鳌、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等若干个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快形成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服务业产业体系。
据统计,2013年海南省服务业增加值为1518.70亿元,同比增长12.1%,超出年初确定预期目标1.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3.8个百分点。拉动经济增长5.7个百分点,占GDP比重由46.9%提高至48.3%,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7.7%。
《若干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0%,服务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比重达到60%;金融、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健康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明显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先导性、示范性的服务业新兴产业,一批主体功能突出、带动作用强、影响力大的服务业核心区和集聚区,一批水平高、业态新、品牌优的服务业龙头企业。
《若干意见》强调优化服务业发展总体布局,突出海口、三亚“南北两极”服务业发展核心区,建设总部经济区、特色旅游休闲、国际医疗、信息服务、创意产业、现代物流、文化体育等7大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旅游业、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创意产业、信息服务业、商务会展业、金融业、现代服务业、农业服务业、海洋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十大服务业产业。
据悉,《若干政策》是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涵盖了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财政扶持、要素供给四个方面,共80条。市场准入政策亮点较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经营范围登记、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实行年检年度报告制度、行业协会成立无需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等政策都是最新的。具有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海南省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平台将亮相、投资环境更加宽松,财政扶持资金向总部经济、旅游业、健康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信息服务业、商贸会展业、金融业、现代物流业、海洋产业、本地自主品牌、小微企业倾斜,价格、费用、土地、人才等供给要素向重点服务业产业倾斜等亮点。
《若干政策》明确指出,一是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实行核准和备案制。二是投资主体享有同等待遇。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三是减少经营资质许可。除依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职业、行业需要设立的资质资格许可外,服务业行业其他资质资格许可一律予以取消。四是放宽医疗、教育、金融、游艇邮轮等行业准入。五是海南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技术能力申报开展细胞临床研究等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