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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有望4月上会审议
2014年02月27日 00: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周潇 字号

内容摘要: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修正案有望在今年4月三审。也就是说,为了避免预算法被终止审议,要么4月份,要么6月份,有必要让预算法过会审议。

关键词:预算法;审议;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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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潇 北京报道

  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修正案有望在今年4月三审。然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近日从权威渠道独家获悉,该法案三审通过可能性较小。

  接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人士表示,该法案原本打算在去年8月份上会三审,但由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下一步全面改革作出了新的部署,预算法修正案的内容需要进一步修改。其通过的时间,得往后延。

  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等。这些要求都是现行预算法及预算法修正案二审稿中没有的内容。

  预算法二审稿曾在2012年7、8月份公开征集意见,有1.9万人参与,最终共征集到33万条意见。

  在目前所有公开征集意见的60部法律中,预算法征集到的意见,在数量上位居第二;参与人数位居第四。尽管参与的人中,专家居多——有人一提就提上几十条意见——这也表明社会对预算法的修订关注度较高。

  但经过一年多的沉寂,预算法三审草案迟迟没有面世,也未能上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再过4个月,距离上次审议预算法修正案将满两年。立法法中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是每两个月举行一次,通常都是双月下旬。2月份的人大常委会议程已定,没有审议预算法的事项。也就是说,为了避免预算法被终止审议,要么4月份,要么6月份,有必要让预算法过会审议。

  权威消息人士介绍,三审初步定在4月份。他进一步表示,三审就是走个程式,过一下会,未来应该还有四审。改动得多的话,可能还得征集相关各部门的意见。

  上述人大预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预算法有点类似国家宪法,处理的是“政府与人大”,还有“中央与地方”等的关系,推进起来比较困难。预算法的落实,还需要其他改革的跟进。预算法通过的时间,只能往后延。

  一般法律,经过“三上”人大常委会审议,基本就能通过。但预算法二审稿公开征集意见时,学术界普遍认为,二审稿非常粗糙,改得很不够,甚至还有倒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在第二届卓亚法制论坛上表示,现行预算法行政主导色彩浓重,是为“政府管理”服务,未来应该向“管理政府”方面转型。二审稿中,对于人大、民众对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都规定得不够。(编辑 晨星 卜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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