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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乱收费说什么潜规则
2015年03月20日 09:12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刘楚汉 字号

内容摘要:陕西渭南市民李女士的孩子原本在一所名为希望高中的民办中学就读,后来家里发生变故,为减轻学费负担,就想把孩子转入公立高中就读,可这所民办中学却要收取8400元转学费。

关键词:收费;学校;教育局;民办教育;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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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渭南市民李女士的孩子原本在一所名为希望高中的民办中学就读,后来家里发生变故,为减轻学费负担,就想把孩子转入公立高中就读,可这所民办中学却要收取8400元转学费。(西部网3月17日)

  转学就得交钱,而且面对学生家长,这所民办高中的校长理直气壮——民办学校就是这样收费,这是社会潜规则。一所正规办学的以教书育人为使命的学校,面对学生的正常转学要求,怎能拿潜规则说事?再说,潜规则一般都是双方当事人心知肚明,相互接受却并不道破,现在学生家长并不认可这个规定,校方单方面要求家长必须接受,这哪是什么潜规则,分明是“霸王条款”。

  当地教育局已经表示,转学是义务性的,学校不应该收费,不管收的是“线下费”还是“提档费”,都没有政策依据。但是,当地教育局接下来的回答却很耐人寻味。一方面,教育局明确认定,转学收费违规;另一方面却表示,希望高中是所民办学校,教育部门在管理上有一定限制,他们会积极协调学校和家长,希望能够妥善处理此事。言下之意,教育局并不会直接制止学校收取转学费,学生能否免费转学也还很难说。这就让人奇怪了,一个明显的乱收费行为,为什么教育局不能明确制止,难道民办学校就可以超越国家政策法规随意收费?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其财务管理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这意味着,民办学校享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但是有权不能任性,其包括收费在内的各项办学行为理应受到必要的监管。民办学校还必须进一步规划办学行为,切实依法办学,把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放在首位。一味谋利损害的是学校形象,从更高层面来讲,其实也是给整个民办教育抹黑,不利于民办教育的长远良性发展。(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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