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7名从外校转入湖南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或许没想到, 1月23日,一年前宣布同意其从外校转学进入湖南大学的决定被撤销了。熊丙奇说,当学生可以充分选择大学时,大学必然转变办学理念,尊重受教育者的权利。
关键词:高校;漏洞;湖南大学;腐败;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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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名从外校转入湖南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或许没想到,1月23日,一年前宣布同意其从外校转学进入湖南大学的决定被撤销了。
这些学生此前均就读于非211高校,2014年经过湖南大学的一次会议成为这所全国著名学府的研究生。在考研呈“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之势的今天,这17名学生未经选拔、未经公示而“绕道入名校”旋即引起争议。
据业内知情人士透露,无论是本科招生,还是研究生招生,随着阳光招生的推进,“点招”“定向招生”“机动指标”逐步取消,越来越多有门路的低分考生开始明修“转学”这一栈道,暗渡陈仓。
多名受访的教育学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大学生转学本身毫无问题,这是自由入学制度的一部分,但如果不公开、不透明,转学便难免滋生腐败、存在争议。
高校转学规定漏洞多
对于转学进入某所高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留有空间: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特殊困难”这个未被详细界定的条件,成为17名学子转学的理由。据《东方早报》披露,其中转学的原因,有的是“在长沙工作的父亲身体不好”,有的是“不适应吉首的山区气候”,有的是“对油画过敏”。
“特殊困难的概念非常模糊,学生个体各不相同。”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对油画过敏、饮食不适等原因不重要,关键是转学时的考核标准问题,“即使符合特殊困难的情况,就能随便转学吗?这样的话,岂不是人人都想走这条路了?不能因为是特殊情况,转出学校就直接批准转学吧?”
《规定》显示,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即可办理转学手续。
湖南大学负责牵头审核申请者材料的机构,是该校研究生院。据回应,申请材料包括转学申请表、原始录取表、学习成绩单、学生表现鉴定书和医疗单位健康诊断书等。
初审合格的申请将被提交至湖南大学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校方称,与会人员以超过2/3的票数同意湘潭大学等6所高校17名硕士研究生转入该校就读,并呈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告诉记者,转学至少同时需要两个学校的认可和相互协调,转入学校需要接收,转出学校也愿意放,如果没有协商好,转学就是空谈。
不过,在一些学者看来,针对转学的程序、标准、考核以及相关指标是否公开,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为暗箱操作提供了空间。
熊丙奇说,对于考研学生来说,要经过笔试、面试、公示,流程严格,但是对于转学的规定却很随意,这是规定本身的不完善。
非正常转学,湖南大学并非孤例
转学的17人中,有近一半的学生在转学前就在湖南大学缴纳学费“进修”,并获得了学分,而后再办理转学。
“这17名同学所在的6所高校,研招的录取分数线比湖南大学低很多,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必须对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公示所有信息。”熊丙奇质疑,如果招生仅经过学校开会、招生委同意即可,那么,考生岂不是只需“摆平”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就行吗?
“这就是变相的教育腐败问题。”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认为,这些人与某些具有管理权力的人存在关系。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这份2005年颁布的《规定》全文中,无一字提及公开、投诉等有关监督机制。多家媒体也发现,17名学生的转出校、转入校均无关于本人转学的公示信息。
与这些低调形成反差的是,学生的家庭背景并不普通。媒体披露,他们的通信地址来自湖南省社科院、湖南大学幼儿园、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