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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
2015年06月08日 08: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王磊 字号

内容摘要:为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近日,安徽出台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与标准。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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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报讯(记者王磊)为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近日,安徽出台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与标准。

  在高等职业院校承担教学任务两年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任教师;或者,经学校聘任,承担高等职业院校教学任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均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认定。

  依据该办法,申请认定的校内专任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认定的校外兼职教师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此外,申请认定的校内专任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实践能力,比如,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从事本专业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等。而申请认定的校外兼职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教学能力,即具备高校教师资格,且年度教学考核合格。

  如果,专业实践能力或专业教学能力虽不完全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但专业实践能力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也可申请认定,由专家评议委员会评审确定。

  据了解,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证书实行登记注册制,各级“双师型”教师证书一次注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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