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今年是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贵州省文物局为进一步做好红军长征遗址遗迹保管工作,于7月 20日发出紧急通知,布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长征遗址遗迹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活动。笔者受邀参与审阅、梳理申报文本工作,感到有些问题需要研讨:何为旧址遗址1930年至1936年,红七军、红三军、红六军团、中央红军和红二、六军团多次进出贵州,留下大量遗址、遗迹和遗物。“上坝乡苏维埃政府遗址”申报文本在《简介》中写道:“1934年下半年,红三军在黔东北的沿河、印江、德江一带开辟黔东特区革命根据地,其下建立17个区革命委员会, 100多个乡苏维埃政府……该乡苏维埃政府位于今德江县枫香溪镇长征村丝毛坝。
关键词:遗址;红军;旧址;申报;史迹;故居;革命委员会;遗迹;描述;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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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贵州省文物局为进一步做好红军长征遗址遗迹保管工作,于7月20日发出紧急通知,布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长征遗址遗迹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活动。目前,各地已将申报材料迅速报到省文物局,省局正在组织专业人员审阅、梳理申报文本,为呈报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做准备。笔者受邀参与审阅、梳理申报文本工作,感到有些问题需要研讨:
何为旧址遗址
1930年至1936年,红七军、红三军、红六军团、中央红军和红二、六军团多次进出贵州,留下大量遗址、遗迹和遗物。其中,绝大多数与长征有关。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应是不可移动文物。泛称“红军长征遗址遗迹”可以,但具体到每处不可移动文物,需要区别对待,不可通通称为“遗址”,大多属于旧址。比如红军使用过的会馆、祠堂、教堂、庙宇、公馆、民宅等建筑物,只要原物还存在,即便不是很完整,都应称之为旧址,不宜称之为遗址。“行溪乡苏维埃政府遗址”申报文本在《简介》中写道:“1934年下半年,红三军在黔东北的沿河、印江、德江一带开辟黔东特区革命根据地,其下建立17个区革命委员会,100多个乡苏维埃政府……该乡苏维埃政府位于今德江县枫香溪镇枫铺村,本为民宅,建于清乾隆年间,为三合院木结构建筑。包括院坝在内,占地面积850平方米,如今居住着4户。”房子还在,且能住人,应当称为旧址,不宜称为遗址。
红军遗址,也是有的,比如“新滩惨案遗址”就是。申报文本《简介》写道:“1934年下半年,红三军在黔东北的沿河、印江、德江一带开辟黔东特区革命根据地,发展红军队伍,扩红成绩显著。8月25日,黔东纵队副司令员张金殿、德江独立团政委徐永鹏等11人,从枫香溪出发,前往稳平、新滩一带扩充红军,由于叛徒出卖,在新滩村乌江边遭到地主武装袭击,多人遇难……惨案遗址位于今德江县土家族乡新滩村灵官庙、狮子石、码头一带。当年灵官庙有上中下三处,均为木结构建筑,今存中间一座。狮子石和码头,因修电站,部分被淹。
关于故居旧居
有些申报文本,将中共主要领导、红军著名将领在长征途中住过的房子,称之为某某故居,或某某住处。后者勉强可以,前者显然不妥。故居,指的应该是其诞生地,或幼年居住地。红军长征路过贵州,在某地住上一宿,或者三五天,七八天,就称之为故居,不如称为旧居更恰当。红二、六军团长征到毕节,组织贵州抗日救国军,著名人士周素园任司令员,司令部就设在他家。后来,他随红二、六军团长征,历经千难万险到达陕北。他的故居,早以“贵州抗日救国军司令部旧址”为名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后来又作为“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旧址”的组成部分,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素园故居与贵州抗日救国军司令部旧址,实为同一建筑物,可挂两块牌子,也可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旧址·贵州抗日救国军司令部旧址”说明标牌中加以介绍,不一定再以“周素园故居”的名义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文字描述顺序
对于近现代革命史迹的描述,与对古建筑的描述是有所不同的。前者应首先交代革命史实,然后再描述革命史迹。我们常说:“文物、文物,有物可看,有事可说。”对于革命文物而言,要首先交代革命史实,然后再描述革命史迹。如无特殊需要,对于作为革命史迹加以保护的建筑物的描述,不必像对古建筑的描述那么细腻入微。
是否应当保护
有些革命史迹,早已荡然无存,虽然事迹感人,但无实物见证,难以入围“省保”。有的地方,将有革命文物价值的建筑物拆除了,在其原址上修建新房子。“上坝乡苏维埃政府遗址”申报文本在《简介》中写道:“1934年下半年,红三军在黔东北的沿河、印江、德江一带开辟黔东特区革命根据地,其下建立17个区革命委员会,100多个乡苏维埃政府……该乡苏维埃政府位于今德江县枫香溪镇长征村丝毛坝。旧址本为民宅,建于清乾隆年间,由过厅、两厢、正房、院墙构成。时过境迁,房屋毁坏,村民在原址上修建新房。现存木房五间,居住两户村民。”虽然称为“遗址”,但已面目全非,已无原物可看。更为重要的是,在原址上修建的新房子,红军没有使用过,不能视为红军史迹,即便称为“遗址”,也不属于保护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