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因此,依宪执政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推进,是依法治国更深入、更透彻的体现。
关键词:法治政府;执政;法治国家;宪法;执法
作者简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遵守宪法不仅是公民的义务,更是执政党的执政理念。因此,依宪执政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推进,是依法治国更深入、更透彻的体现。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是建设法治政府,这是因为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不仅掌握着强大的公共权力、公共资源,而且肩负着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重任,尤其是肩负着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政府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政府权力能否得到约束,政府行为是否公正规范,不仅关系到法治国家的建设,而且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如果作为实施国家法律法规重要主体的各级政府能够忠实于法律,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那么,必将有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并进而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为此,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规范行政职权,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编制权力清单;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合理划分执法权限和责任,优化配置执法力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权限、执法区域、执法责任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细化、量化执法裁量基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内部审批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构建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的内部监督体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措施,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