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内蒙古多举措促进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少数民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措;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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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不断完善和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2013年以来,陆续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完善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印发了《关于开展大学生万人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开展了大学生万人创业行动,整合资源建成大学生创业园80个,组织了创业典型宣讲、创业大赛、创业峰会、创业财智节目等系列活动,激发创业创新热情。2014年到2015年共扶持大学生成功创业14480人。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渠道。统筹实施了三支一扶、社区民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等六项服务基层项目,2015年共招募高校毕业生2万人。其中,重点抓了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学生培养和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了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落实蒙古语授课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自治区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每年从录用(招聘)计划总数中拿出15%的职位(岗位),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每年拿出不低于招募总数15%的比例定向招募等)。在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基础上,做好就业服务工作。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2015年将4.5万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实名制动态管理,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服务手段,建成了“云服务”平台,实现了运用“互联网+”整合现场招聘、整合网上招聘、整合多边平台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