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廉政”,顾名思义,就是清廉公正的政治。而在廉政思想、廉政制度设计上厥有建树的思想家,则有汉代的王充,北宋的林逋,南宋的陈亮、叶适、吕祖谦,明代的王阳明、黄绾、张岱,明清之际的黄宗羲,清代的龚自珍等。
关键词:浙学;廉政思想;“清廉浙江”;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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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顾名思义,就是清廉公正的政治。浙江历史上名垂青史的清官廉吏,有北宋的胡则,明代的刘基、于谦、刘宗周,清代的陆陇其等;而在廉政思想、廉政制度设计上厥有建树的思想家,则有汉代的王充,北宋的林逋,南宋的陈亮、叶适、吕祖谦,明代的王阳明、黄绾、张岱,明清之际的黄宗羲,清代的龚自珍等。这些廉政榜样是儒家学说的信奉者与践行者,并在“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具体实践过程中,自我涵养、勤勉从政、著书立说,从而创造性地提出并构建了体系完整、脉络清晰、内涵丰富的廉政文化理论。
一、“清白廉洁”的人生观
传统儒家的为官之道,要求做官先做人、做人先修身,既重视“官能”,也重视“官德”。浙江历史上举凡有见地的思想家和有作为的政治家,皆视“清白廉洁”“两袖清风”为一种崇高的政治追求。比如“浙学的开山祖”王充,在其不朽名著《论衡》中就有“案古纂畔之臣,希清白廉洁之人”的提法。这里,王充用“清白廉洁”四字对官德内涵予以表述。而吕祖谦《舍人官箴》文以清廉、谨慎、勤勉三事,对为官之道予以提炼:“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则知所以持身矣。”
于谦作为一代英雄人物,廉洁奉公、忧国忘家,以“廉干”著称,被誉为“有铮铮不夺之节”,以敢于担当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何为“两袖清风”。在巡抚晋豫的18年中,于谦每次进京奏事,从不带任何礼品馈赠朝中权贵,辄空囊示人。有人劝说:“您不肯送金银财宝,难道不能带点儿土特产去吗?”于是,于谦甩了甩自己的两只袖子,说:“只有清风。”并赋《入京诗》以明志:“手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两袖清风”的出处即源于此。于谦还以《咏石灰》为题赋诗,表达自己的廉节志向:“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他光明磊落的一生,正如诗中所陈述,名垂千古,受人敬仰,《明史》就称赞他“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
对于古代士大夫处理公务政事的标准,儒家推崇“处事正直”的理念。在我国古代社会,秉公办事是优良官德,受到传统儒家的肯定和普通大众的称道。林逋《省心录》有重视“天下公议”的语录:“天下有公议,私不可夺;以私夺公者,人不服。”王阳明《刘氏三子字说》有言:“政者,正也,未有己不正而能正人者。”朱舜水《伯养说》有云,“公则生明,廉则生威”。浙学中的这些论述,无疑是对传统治道的经典总结。
此外,“公平正直”也是守住廉节的一种良好德性。刘基“刚毅、慷慨而有大节”“义所不直,无少假借”,其“公平正直”的为官之道,体现在与朱元璋“论相”一事上。朱元璋为巩固新兴的明王朝政权,在废除李善长相位后,亟需遴选丞相人选,遂与谋臣刘基商议。朱元璋提出或由杨宪、或由汪广洋、或由胡惟庸出任丞相一职,刘基均予以否定:“(杨)宪有相才,无相器。夫宰相者,持心如水,以义理为权衡而己无与者也,宪则不然……(汪广洋)褊浅,观其人可知……(胡惟庸)小犊,将偾辕而破犁矣。”此时,朱元璋曰:“吾之相,诚无逾先生(刘基)。”刘基当场婉拒:“臣非不自知,但臣疾恶太深,又不耐繁剧,为之且孤大恩。”通过这段君臣“论相”对话录,不难发现,在商定丞相人选问题上,刘基秉持了对政事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顾全大局而不计个人恩怨,既不规避自己的性格“缺陷”,也敢于直言,直陈诸相位人选的优劣得失。刘基“公直”的处事方式,也博得了朱元璋的敬重与信任,“上亦甚礼公,常称为‘老先生’而不名,又曰‘吾子房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