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5月28日下午,省委宣讲团成员、我院院长吴大华研究员应邀为贵州省国资委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法治精神、全面深化企业改革作了一场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与国企改革”的报告。
关键词:法治;国资委;贵州省;院长;宣讲
作者简介: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吴大华院长为贵州省国资委作法治宣讲报告
5月28日下午,省委宣讲团成员、我院院长吴大华研究员应邀为贵州省国资委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法治精神、全面深化企业改革作了一场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与国企改革”的报告。报告由省国资委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吴嘉陵主持,省国资委6名领导干部、省国有企业监事会3位主席及机关干部职工近100人认真聆听了本次讲座。
吴院长紧扣法治新形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从三个方面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与国企改革进行了翔实的阐释: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提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三中全会的全面深化改革是姊妹篇,前者以政治改革为主体,后者以经济改革为核心,系统地对治国理政和经社发展作出总体布局,具有特殊的时代背景、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积极的引领作用,旨在为新常态、新时代的经政配套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和系统安排。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全面”有三层含义:其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领导支撑上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制度支撑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理论支撑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它是中国特色政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法治理论合力作用的结果。其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以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作支撑的全面的、综合性的工程。其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我国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上,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四个全面的提出战略意义重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构成和支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可靠保障、坚强后盾,是全面提高从严治党的促动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