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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协会呼吁:禁止一切烟草广告
2014年12月26日 16:07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代丽丽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广告法》修订草案,对发布烟草广告的媒介、形式、场所以及烟草广告内容等作出更为严格的限制。

关键词:烟草广告;协会;广告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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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广告法》修订草案,对发布烟草广告的媒介、形式、场所以及烟草广告内容等作出更为严格的限制。但控烟专家认为,法律仍然为烟草广告留了一道“口子”。

  中国控烟协会的专家谈到,在《广告法》修订草案当中,并没有禁止烟草专卖店的烟草广告。

  专家还发现,在《广告法》修订草案中,烟企的赞助、促销活动也未明确禁止。

  另外,印刷品烟草广告也没被禁止。专家表示,从以往的实践中,由于平面媒体被禁止烟草广告,烟草企业总是千方百计地利用印刷品未被禁止的漏洞大肆做烟草广告。比如目前广泛流传在纸巾盒、烟灰缸、打火机、旅行箱等上的烟草广告,还有在举办各种公开活动中使用烟草制品名称、品牌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此次均未在禁止之列。

  鉴于修订稿中仍然存在的法律漏洞,中国控烟协会呼吁,为了保护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免受烟草烟雾的影响,应在这次修法中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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