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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豫有约》等营收下滑 能量影视遇业绩天花板
2014年05月26日 10:23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5月20日,鲁豫有约》背后的制作公司——能量影视公布了招股书,宣布即将登陆创业板,募资2.32亿元。

关键词:影视;天花板;业绩;招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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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0日,《鲁豫有约》背后的制作公司——能量影视公布了招股书,宣布即将登陆创业板,募资2.32亿元。招股书数据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栏目制作的毛利率正在不断下降,两档王牌栏目《鲁豫有约》《壹周立波秀》的营收也在不断下滑。其中《鲁豫有约》一年制作260期,2013年实现收入3432万元,平均每期收入仅为13.2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能量影视在营收模式上存在问题,收视对赌广告分成的模式比例过小,主要还是靠"卖版权"营收,其业绩增长存在天花板。

  王牌栏目营收下滑

  能量影视这家公司的诞生,与《鲁豫有约》息息相关。

  2002年,《鲁豫有约》在凤凰卫视开播,但这档节目因为凤凰卫视有限的落地范围而发展受限。两年后,时任凤凰卫视国内事务副总裁的唐建在北京创立能量影视公司,承接《鲁豫有约》的创意、制作、发行业务。

  2005年起,《鲁豫有约》的境外播映权销售给凤凰卫视,境内播映权先是销售给30余家省级地面频道,之后则是销售给省级卫视。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在湖南卫视独家播出;2010年1月至今,在安徽卫视独家播出。

  借《鲁豫有约》起家之后,2009年,能量影视引入了另一位当红的明星周立波,推出《壹周立波秀》。这个脱口秀节目曾在浙江卫视、东方卫视、凤凰卫视等多个电视频道播出,截至2014年春节已播出14季,每季6集。

  招股书显示,2011年到2013年,《鲁豫有约》和《壹周立波秀》两档栏目在主营业务中的占比分别为49.77%、33.34%和19.05%。

  这两个曾经的王牌栏目已逐渐"显出疲态",营收呈现出下滑的趋势,其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收入分别为6011.55万元、5931.48万元、5171.23万元。招股书披露,《鲁豫有约》在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单集未达到基准收视排名或收视率的情形。

  此外,能量影视还为一些大企业拍摄广告或是宣传片,并在2013年开始进军电视剧制作。但公司招股书显示,公司70%的收入来源仍是栏目制作,并且对《鲁豫有约》和《壹周立波秀》等栏目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

  努力摆脱"明星依赖"

  2013年,随着《超级演说家》和《我为喜剧狂》两档节目研发成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结构有了较大的改变。

  《超级演说家》为能量影视带来了约9400万元的收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4%,一举超越了《鲁豫有约》和《壹周立波秀》,这两档节目当年营收分别为3400多万元和1700多万元。同为新节目的《我为喜剧狂》年收入为3300多万元,与《鲁豫有约》的收入大体相当。

  招股书称,随着新栏目陆续推出以及纪录片、品牌服务业务和电视剧的拓展,《鲁豫有约》、《壹周立波秀》两个栏目收入占比将保持逐年下降趋势。但事实上,陈鲁豫和周立波对于公司的影响力仍然不可小觑,陈鲁豫担任了《超级演说家》的导师,周立波则在《小崔说立波秀》节目中担任主持人。为了留住"两大台柱",能量影视提供了不菲的现金和股权。

  陈鲁豫2013年的收入为775万元,此外,在公司占股4.18%,周立波在2011年出资446万元入股能量影视,获得2.57%的股权。

  能量影视拟发行股份19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6%,计划募资额为2.32亿元。以此推算,能量影视每股价格至少要超过11.89元。如果成功上市,陈鲁豫与周立波持有股票的市值至少为3866万元和2379万元。招股书称,公司通过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吸收入股的方式,陈鲁豫、周立波两人发生违约的可能性极小。

  "卖版权"营收模式不佳

  业内人士称,电视制作公司的营收模式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赚制作费,另一种是赚广告分成。卖版权的收入往往非常有限,真正想要业绩大幅上涨,必须通过广告分成,或是购买电视节目时段等方式。

  能量影视的招股书显示,公司目前只有《小崔说立波秀》、《中国夜》这两档节目采用了广告分成的模式,但这两档节目的营收占比都不高。

  《中国夜》营收104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86%,《小崔说立波秀》仅播出了样片,尚未独立结算。

  通过卖版权的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并不多。以《鲁豫有约》为例,一年制作260期,2013年实现收入3432万元,平均每期收入仅为13.2万元。

  一位广电行业内部人士透露,能量影视近年来新开发的《超级演说家》等节目的结算价格会根据收视率的考核结果进行浮动,但与《中国好声音》达到某个收视标准就能拿走70%上下的广告收入不同,《超级演说家》对赌的依然是制作费,广告收益仍然全部归属于电视台。

  乐正传媒的研发与咨询总监彭侃也表示,对于制作公司来说,如果只能从制作费中获得收入,往往存在业绩天花板,收视对赌广告分成的模式才能有更加可观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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