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传播学 >> 传媒快讯
北大、梦桃源名誉权侵权案一审宣判 邹恒甫被判连续7天微博道歉
2014年08月21日 00:56 来源:文汇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公司诉邹恒甫名誉权侵权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邹恒甫系列微博言论侵犯北大、梦桃源公司名誉权,判决邹恒甫删除涉事微博并在其微博首页公开向二原告赔礼道歉。

关键词:道歉;名誉权;北京大学;宣判;法院

作者简介:

  据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记者涂铭)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公司诉邹恒甫名誉权侵权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邹恒甫系列微博言论侵犯北大、梦桃源公司名誉权,判决邹恒甫删除涉事微博并在其微博首页公开向二原告赔礼道歉。

  从2012年8月21日起,邹恒甫在新浪实名认证的微博上,陆续发表了多篇关于北京大学院长、主任、教授与梦桃源公司女服务员存在不正当性交易,以及梦桃源公司非法开具发票等情况的博文。法院判决:邹恒甫停止侵权,并删除其在实名认证为“邹恒甫V”的新浪微博中公开发表的多篇涉诉微博内容;邹恒甫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首页公开发表致歉声明,连续7天向北京大学、连续3天向梦桃源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邹恒甫向梦桃源公司赔偿公证费及公证书装订费共计2300元;两起案件受理费由邹恒甫承担。

  宣判后,邹恒甫在其微博上表示,会坚持自己的上诉权利。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王村村)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