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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记者敲诈当事人双方 涉敲诈勒索罪被逮
2014年11月02日 06:42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赵晨光 张中华 字号

内容摘要:假冒记者身份介入经济纠纷,分别敲诈当事人双方。

关键词:敲诈勒索;当事人;记者;男子;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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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冒记者身份介入经济纠纷,分别敲诈当事人双方。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马永龙批准逮捕。

  今年5月,房地产开发商窦某因拖欠建筑商李某工程款,双方产生纠纷。李某想以媒体参与的方式解决问题。经引见,他认识了自称“中国时事焦点新闻社”的“记者”马永龙。马永龙根据李某的一面之词和其提供的合成照片“润色”成“举报材料”,向政府及政法机关邮发。双方约定将讨回工程款的12%作为马永龙的“劳务费”。6月底,纠纷没有解决,李某也未向马永龙兑现“劳务费”。此时,窦某也找到“马记者”,欲平息此事,马永龙提出给1.5万元帮其把事摆平。为息事宁人,窦某分几次“打点”了马永龙数千元。

  7月中旬,马永龙又插手一起房产官司,向法院邮寄“情况反映”,并以捏造法官存在作风问题相要挟,要求法院对那起房产案作出改判时,被识破其假记者的真面目,遂案发。

  (赵晨光 张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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