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很多互联网公司在发展初期,无视知识产权,野蛮生长,形成了网络上对知识产权弱保护甚至不保护的商业环境。
关键词: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侵权;网络;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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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互联网公司在发展初期,无视知识产权,野蛮生长,形成了网络上对知识产权弱保护甚至不保护的商业环境。在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中,法律如何在创新创意保护与信息互联互通之中实现平衡?
“互联网+”把触角伸向更多领域和层面的过程中,新的商业形态、商业模式、商业方法不断涌现,而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也大量地进入互联网。
这预示着“互联网+”新生态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成为互联网发展绕不开的坎儿。
技术和观念问题并存
近几年,搜狐、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斥巨资在全球范围购买版权,正在将自身打造成强大的正版内容提供商。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认为,我国门户网站用极低成本获得超额利润,取得超常发展,这种景象只有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善的时候才会出现,而现在互联网运营者已经形成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核心竞争力的共识。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迁认为,中国的网络模式一直以免费和共享为主,这本身无可厚非,但同时需要注意在保护知识产权和鼓励创新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区间。知识产权法律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他竞争者无偿使用他人成果,为创新者提供了更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回报。事实上,知识产权制度正是在为保障创造提供激励机制,促进整个网络产业进入良性发展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