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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德行一直被作为避免、化解行为越轨和人生存发展困境等社会失调现象不可替代的社会调适资源,而着意加以开发。人们向来普遍认为,一个社会,人践履的德行责任愈深广,社会调适资源配置中德行资源的比重愈大,从而社会行为中德行愈密集、发达,该社会进步和文明的程度就愈高。然而,无论是从社会调适效率最大化角度来看,还是从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理念的角度来看,都要求改变这种施于德行以无限社会调适责任的传统认识。
一、德行社会调适功能的局限性与社会调适思路拓展的必要性
财富的稀缺性与生存发展对财富需要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是人行为越轨和人生存发展困境等社会失调现象的终极根源。由于该矛盾无法得到终极性消解,所以,德行是作为人通过自律来遵奉社会规范,以避免侵犯他人权利、扰乱社会秩序的越轨行为出现的社会调适资源;作为人无偿救助生存发展陷于困境者的社会调适行为,就必然是人生存发展的必要前提。但受多层面因素制约,德行的社会调适功能却有着严重局限性。
德行无偿求善的本质,决定了它在扶危济困的同时,往往会阻碍德行者自身的生存发展。①此外,德行负担必然要消耗德行者扮演其他社会角色所必需的时间、精力,降低其在社会分工协作中的绩效,影响社会分工秩序,降低资源配置效率,限制财富积聚水平的提升,从而贻误更多人的生存发展。显然,德行这种客观效应,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德行追求的初衷。德行对人生存发展既然既具有促进作用,又具有阻滞作用,可见,其功能具有两难性特征。德行如此两难功能相互抵消的结果,未必能确保全体社会成员生存发展的总收益与总代价之差,始终有所盈余。再者,人毕竟是有限性与无限性的矛盾统一体,而道德作为人对其有限性的特定超越形态,客观上却要求人由有限性走向无限性。这一过程客观上是对人上述固有矛盾统一属性的挑战和超越,势如逆水行舟,未必能普遍有效地获得成功。这决定了德行固然是社会调适的必要资源,但决非社会调适普遍有效的、根本性的途径。
由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有机结合而成的社会结构,作为人活动的基本前提,对人行为具有强制性约束作用。对此,马克思指出:“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线、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1]。“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较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2]社会结构对个人行为的这种前提性约束地位,决定了它对个人行为的道德属性以及个人德行社会调适功能的发挥状况,具有根本性制约作用。合理的社会结构,能够使社会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使行为越轨和生存困境的有效避免、化解所必需财富的创造效率,得到最大限度的提升;能够生成覆盖全社会的发达制度体系,来全面避免、化解行为越轨和人生存发展困境;能有效降低社会调适对德行的需求水平和人的德行负担,促进人德行能力、德行自信心和德行效率的有效提高,为人生存发展提供充分的机会和空间。相反,在缺乏合理性的社会结构中,社会资源必然难以得到优化配置,行为越轨和人生存发展困境的有效避免、化解所必需的财富的创造效率,必然处于较低水平;社会制度体系的完善程度必然较差,从而必然易诱发行为越轨和生存发展困境的出现;必然导致社会调适对德行的需要和人德行负担居高不下,阻碍人德行能力的有效提高,挫败人的德行自信心,诱发人对德行责任的恐惧感、逃避欲。社会结构对德行社会调适功能这种根本性制约作用,既决定了德行功能的开发绝不能离开对社会结构的相应治理而孤立进行,也决定了德行的社会调适功能的有效性绝不是无限度的。
除了社会结构对德行及其社会调适功能这种前提性约束之外,人德行能力的有限性,也决定了一些德行责任,必然超出人德行能力之外:其一,被救助者的生存困境过于严重,从而德行救助责任过于沉重,以至于超出了人的一般德行能力。人生存发生重大灾难时,往往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其二,人日常德行难以满足普遍存在的大面积的救助需要。由经济社会生活的结构性震荡所产生的大量失业和普遍贫困等情况的德行救助,就属于这种情况。
德行功能的上述局限性,决定了德行尽管是社会调适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但仅仅依靠德行,决非避免、化解行为越轨和生存发展困境的根本有效途径。因此,社会调适过分依赖德行,不但必然因德行代价而限制德行者的生存发展,而且必然使避免、化解行为越轨与生存困境的思路,陷入道德决定论的歧途。所以,必须降低对德行社会调适功能的过高期待,必须放弃“有困难,求道德”这种为人所普遍认同、习惯了的社会调适的传统思路,而去探求解决问题的根本有效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