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文明"概念用法:1.用"文明"来划分社会发展阶段;2.人类学的观念,把人类社会和文化的演化区分为蒙昧、野蛮、文明;3."文明"作为人类的生活方式;4.用"文明"界定人类共同体的特征;5.文化的近义词或同义词使用.
关键词:
作者简介:
The Concept of Civilization and the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Civilizations
作者简介:李剑鸣,复旦大学历史学系。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期
内容提要:文明史目前主要是一个通史编纂和教学的框架,若要把它发展成历史研究的一个专门领域,历史学家需要就文明的概念达成基本共识,并且发掘出特有的题材,促成自成体系的方法论。但是,文明的概念不仅复杂多变,而且具有鲜明的道德和意识形态意涵。在题材上,文明史不仅容易同其他相对成熟的专门史发生重合,而且因其概念的限制而具有突出的选择性和排斥性;在方法论方面,文明史也面临许多的困难和陷阱。种种不利情形使得文明史尚未发展出一套自足而有影响力的研究范式。因此,文明史能否成为历史研究一个专门领域,还是一个很不确定的问题。
The history of civilization at present is fundamentally a frame for writing and teaching general history,and a lot of work is needed to make it a special field of historical studies.A basic consensus pertaining to the definition of civilization,the abundant sources of particular subject matter,and a systematic methodology are indispensable in this respect.However,the concept of civilization is not only complicated and ever-changing,but also imbued with moral and ideological implications; in terms of subject matter,the history civilization not only overlaps with other relatively matured sub-fields,but also is characterized by strong selectiveness and exclusiveness that derive from limitations of the connotation of civilization; there are also difficulties and traps in the development of methodology.Given such unfavorable conditions,it is no wonder that the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civilization still does not boast of an influential paradigm.Therefore,it is quite uncertain as to whether the history of civilizations shall grow into a specific field of historical inquiry.
关键词:文明/文明史/文明史范式/历史学 the concept of civilization/the history of civilizations/paradigms of the history of civilization
在考古学和远古历史的研究中,“文明”是一个具有组织性功能的概念,它有助于把关于人类早期生产、生活和社会结构的林林总总的研究,整合成一个边界相对清晰、题材相对具体、方法相对鲜明的领域。不过,一旦出了人类早期文明研究这个范围,所谓“文明史”大抵还只是一种通史或教科书的编纂体系,或者是一个综合性的历史写作和教学的平台,而不能视作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
以“文明”为框架来编写通史或教科书,确实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也包含特定的思想取向。相较于那些以政治、社会或政治经济为中心的通史和教科书写法,文明史写法的突出优势在于扩大视野,增添容量。而且,只要把人类的过去经验视为文明的发展和变化,就必定会提升技术、思想和精神的历史意义,对各种“传统”的史观(如绝对的经济决定论或机械的社会形态史观)起到挑战或纠偏的作用①。在最近几十年中国的历史教学中,文明史还被当成一种教学改革的路径,是对旧的教科书体系的补充或替代②。诚然,这样的文明史写法难免带有政治和意识形态的意蕴。
另外,文明史还被作为一个整合多种资源与路径的研究和教学平台。在美国一些大学,基于英文系和历史系的合作而组建的“美国研究”项目,有的径直称作“美国文明”,便是一个综合性的研究生培养平台。在中国某些大学里,诸如“世界文明史”或“世界文明研究”这样的设置,大体与“世界史”类似,也是一个把地域、民族、文化和专题等要素结合起来的学术平台,目的是争取或整合学术资源,更好地组织和协调世界史的研究与教学活动。这类平台在功能和作用上与学科近似,也不具备专门研究领域的特征。
文明史是否有可能成为一个研究领域,这取决于它能不能拥有专门的研究题材,形成独到的方法论,与其他史学领域之间形成明确的边界,同时又能对它们产生辐射性的影响。这样就需要重新界定“文明”,并以某种具有操作性的“文明”概念为核心,来构建一种或若干种文明史的研究范式。
一、“文明”概念的不确定性
不论是就用法的复杂多样而言,还是从含义的驳杂混乱来看,“文明”都可以在“麻烦词排行榜”上居前几位。不仅学术界使用这个词,而且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提到它。不过,无论就何种含义而言,“文明”在中文世界都是一个“舶来品”,因为当今人们使用的“文明”一词,同见于中国古代文献的“文明”(如《周易》中的“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并无语义学的关联。“文明”是“civilization”的汉译③。“civilization”这个词出现于18世纪中期的欧洲,其产生的语境十分复杂,最初其含义就呈多样的态势④。而且,在后世的使用中,这个词的内涵变得越来越复杂多样,其边界也因不断扩展而显得愈益模糊。于是,“文明”的概念就具备突出的不确定性,使得对文明史的界定也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⑤。
对于这样一个含义多样、用法混乱的词,要就其各式各样的语义做出细致的考辨,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即便是仅做一点粗略的类型学分析,也能看到文明概念在含义上罕见的复杂性。大致说来,学术界使用的“文明”一词,在不同的情况下具有不同的学科方面的侧重或偏向。有哲学意义上的文明概念,例如在黑格尔的理论中,文明不啻是“绝对理念”的展现;而一般的哲学著作或许倾向于把文明看成人类的精神特质或禀赋,它把个体的人相互连接起来⑥。有社会学意义上的文明概念,把文明理解为人类作为群体的组织、结构、权力分配和生活方式的发展过程及其结果⑦。有心理学意义上的文明概念,认为人类的行为习惯及其相应的观念经历了改善性的变化,从粗野、肮脏走向文雅、礼貌、卫生⑧。有人类学意义上的文明,指的是人类奠基于长期积累的知识和技术之上的行为方式;有的学者还用文明对文化做类属的划分,也就是以某种文化或族群为中心区分不同的文化复合体,如伊斯兰文明、儒家文明、犹太文明等⑨。还有一种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文明概念,侧重的是以生产方式为核心的人类社会形态,如早期文明研究中的陶泥文明、农耕文明,现代文明研究中的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等。当然,还有从意识形态着眼使用的“文明”,诸如西方文明、东方文明、资本主义文明、社会主义文明等,都大体类此。
美国人类学家A.L.克罗伯说,对(实际存在的各种)文明的含义和边界的界定,主要是一个历史的问题⑩。可是,历史学家通常不太擅长从理论上讨论概念,他们习惯于用题材、路径和方法来体现他们对某一概念的理解和运用。从已有的各种文明史著述来看,历史学家在使用“文明”一词时,很难说有什么共识。他们笔下的文明在含义上五花八门,在边界上同样难以确定。
大致说来,历史论著中的“文明”概念,有以下几种不同的用法。第一,用“文明”来划分社会发展阶段,形成与“野蛮时代”相续并相对的“文明时代”的提法。第二,接受早期人类学的观念,把人类社会和文化的演化区分为“蒙昧、野蛮、文明”(savagery,barbarism,and civilization)三个阶段,以“文明”为更高级的阶段。第三,把“文明”作为人类的生活方式,侧重生产活动、技术形态、艺术成就和宗教信仰等。第四,用“文明”界定人类共同体的特征,也就是把基于具体地域的具有相对复杂的行为、制度和观念体系的人群视为一个共同体,同“社会”的含义相近(11)。第五,把“文明”作为“文化”的近义词或同义词使用,或者是以“文明”对“文化”进行归类,通常是把若干相近的文化归入一种文明,如西欧文明、拉美文明、黑非洲文明;也有学者着眼于文化的阶段和等级,把较高级的文化称作“文明”(12)。第六,侧重历史书写方式,把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称作“文明史”。不过,历史写作中“文明”的这些用法之间并非泾渭分明,而经常是纠缠交错的。更直白地说,历史学界习惯于混用不同意义上的“文明”概念。
更大的困扰也许在于,“文明”概念还天然包含着价值、道德和意识形态的意涵,这使得历史学家在使用这个概念时随处都可能遇到陷阱。
按照一般的用法,“文明”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结果。在现代术语中,“发展”意味着向前或向上的变化,因之往往成为“进步”的代名词。于是,文明的概念便直接指向线性的进步观。
“文明”是从“野蛮”发展而来的,是人类走向“进步”的表现;“文明”也呈阶段式或阶梯式的演进,人类历史的趋势是从低级文明发展到高级文明,从简单文明演化为复杂文明。既然文明有“先进”和“落后”、“高级”和“低级”的分野,那么人类历史的目标就是不断追求“文明”。美国的爱德华·麦克诺尔·伯恩斯和菲利普·李·拉尔夫正是出于这种观念来编写世界通史的。他们认为,文化有发展程度上的差别,“文明”正可用来区分文化的不同的发展程度;或者干脆说,“文明即一种先进的文化”。在这个意义上,“文明史”也就是人类争取“文明”的斗争史,这种斗争的内涵和目标乃是不断追求“理智的发展和尊重人的权利”(13)。这就是说,“文明”是文化发展和进步的产物。这与斯宾格勒的“文明”概念正相对立。斯宾格勒谈到,每一种文化都必经历生长、强盛、衰落和死亡的过程,其死亡和僵化的形态就是文明,因之文明是文化的结局和归宿(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