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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弗的马克思主义“道德社会论”批判
2016年09月14日 17:15 来源:《哲学动态》 作者:陈真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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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一个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也就是建立一个能够保证社会经济公平正义的社会。社会正义是马克思主义者理所当然应当关心的问题,但人们在讨论社会正义问题时多直接借用西方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有关思想,特别是罗尔斯的《正义论》。那么,我们能否直接从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找到今天依然对我们建立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有帮助的思想,直接找到马克思关于社会正义的思想呢?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许多研究成果值得我们借鉴。

  罗德尼·佩弗(Rodney G.Peffer)是西方分析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美国圣地亚哥大学哲学系教授。从20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在《哲学与公共事务》、《加拿大哲学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研究马克思主义和社会正义的论文。1985年获得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哲学博士,主要代表作为《马克思主义,道德和社会正义》(1990),该书2001年以土耳其文出版。

  分析马克思主义主张用分析哲学的研究方法研究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道德思想进行理性分析和合理重建,在重建的过程中,不断接受批评和挑战,不断与讨论同样问题的其他社会理论进行比较,以决定马克思主义及其道德理论是否依然能够指导实践。分析马克思主义者一般都同情马克思主义,至少同情社会主义,他们和当代英美的道德及政治哲学思想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佩弗的《马克思主义,道德和社会正义》一书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成是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共同努力的成果,虽然其观点未必为所有成员所接受。佩弗在书中提出了一种他认为是充分的马克思主义的道德和社会理论,简称“道德社会论”。“道德社会论”提出一套规范性的道德政治原则或标准来判断社会制度的安排是否恰当,并且因此而提出一套标准来选择彼此竞争的具有真实的历史可能性的社会安排。佩弗认为这个理论是充分的,因为它在广义的反思平衡中和我们深思熟虑的道德判断最为一致。这个理论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因为,(1)它体现了马克思的激进的人道主义和平均主义;(2)它是建立在和马克思的政治视角(即马克思的阶级、阶级斗争理论和对资本主义的分析)密切相关的经验命题的基础上的;(3)它试图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的规范性的政治观点,其中包括:民主的自我管理的社会主义道德上优于任何形式的资本主义或其他的社会形式,社会或政治革命如果对于社会变革是必要的,道德上可以得到初始的辩护。① 本文拟对佩弗的马克思主义“道德社会论”进行批判性的考察,以从中发现今天依然对我们有价值的东西。

  一 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和社会正义理论的合理重建

  佩弗的“道德社会论”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对马克思的一般道德理论和社会正义理论的合理重建;对民主的自我管理的社会主义道德上的优越性的经验证明;以及对马克思主义“道德社会论”的辩护。本节所讨论的马克思主义道德和社会正义理论指的是一种规范性的道德理论,而不是马克思关于道德的描述性的理论。②

  人们一般认为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没有直接明确提出自己的规范性的道德理论,因此,要想发展出一套马克思主义的道德理论,必须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有关部分进行合理的解释,亦即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隐含的道德理论进行合理的重建。

  佩弗认为,马克思虽然没有一个明显的充分发展了的道德哲学理论,但他确实有一个规范性的道德视角,从他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起就形成了他的系统的道德观点。这一道德观点基于三个非道德的价值:自由、人类共同体和自我实现。首先,所谓“自由”指的是“自决的自由”。我们可以将这一概念表达为一个规范性的陈述:一个人应当有自己决定自己事情的权利,他人没有充分的理由不得任意干涉。这一自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否定性的自由,即个人应有不容他人任意干涉自己个人事务的自由;一种是肯定性的自由,即一个人应有掌握自己生活和命运的自由。由于资源的稀缺和人们的自利,人们追求自由的时候难免会彼此冲突。因此,这就存在着一个怎样分配自由的机会和权利的问题。马克思隐含地赞成一种相对平均主义的观点。③ 因此,否定性的自由必须解释为要求有一个平等自由(即同等自由)的最大系统,即要求尽可能多地给予个人不被干涉的权利。而肯定性自由则必须解释为平等参与所有能够影响一个人生活的社会决策的权利和平等获得自我实现手段的权利。由于资源的稀缺,平等获得自我实现手段的权利应当解释为:(1)获得社会公职和职位的平等机会的权利;(2)获得其他主要利益(收入、财富、闲暇时间等)的平等机会的权利。④ 其次,马克思并没有给“人类共同体”下过明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大致将其看成是指一个群体,在这个群体中,人们有着共同的目的并且人人知道这一点,他们对此也感到满足。⑤ 再次,所谓“自我实现”是指个人实现一个真正的人所具有的潜在的能力。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这三种价值都是内在的、自有的、终极的善,它们构成马克思的善的理论的内容。但只有自由才是基本的(即当其他两个价值和自由发生冲突时,优先考虑自由),因为只有自由,即每个人应当享有的平等自由才提供了关于正确行动或义务以及个人权利的理论。如果每个人能够获得他最大的自由,就可以实现他们对人类共同体和自我实现的天然向往。这种最大限度的平等自由和平等机会为合法的社会强制或正义社会提供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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