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三种“儿童”》认为,印度文明的缔造者之一——雅利安人,属于“粗野的儿童”一类,正是这个文化相对低下的游牧民族入主印度并创造出影响深远的种姓制度,才孕育出以“单向依赖”为特征的印度传统文化基因。其次,即便避开印度河文明与印度文明的关系,仅就雅利安人为主创造的印度文明而论,这个游牧民族入主印度(这一点还有争议),遵循“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这一规律,在文化上渐被土著文化同化,创造出一种新的印度文明。最后,若如《三种“儿童”》所言,雅利安人入主印度决定了早期印度文明“路径”,那么是否可以将一切游牧民族入侵农耕文明地区带来的变化,都视为该文明产生的“路径”?
关键词:文明;印度;希腊;早熟;生产方式;文化;治水;民族;马克思笔下;种姓制度
作者简介:
也谈马克思笔下的三种“儿童”
——与陈炎先生商榷
笔者读到陈炎先生《如何理解马克思笔下的三种“儿童”》(《光明日报》2014年5月5日,以下简称《三种“儿童”》)一文,对作者关于几种“文化基因”的精辟概括以及各文化之间交往应秉持科学态度的论述,感触颇深。但对文中涉及三种“儿童”的论述,有几点不同看法。
“治水社会”理论的解释力不宜高估
“有粗野的儿童,有早熟的儿童。古代民族中有许多是属于这一类的。希腊人是正常的儿童。”在对这三种“儿童”的理解中,“早熟”的儿童应指(或至少包括)过早创立奴隶制国家政权的中国。但该文在寻找政权产生的原因时,将治水工程需要大规模组织协同才能完成列为主要因素,却有不妥。
笔者认为,作为对前资本主义东方社会经济基础一般特征的概括,“亚细亚生产方式”才是考察东方文明发端、发展的社会基础。其中,长期存在的土地公有制、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紧密结合,以氏族血缘为基础构成共同体,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基本特点。正是这些基本特点的作用,才为专制极权在东方的确立奠定基础并使其长期延续。马克思所谓“早熟”的意义,也正在于此。这不仅适用于古代中国,也同样适用于古代印度,甚至还适用于包括古代埃及在内的广大西亚北非地区。
诚然,人类早期的水患治理需要大规模协同组织,这也成为东方社会早期国家出现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非根本因素。早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学者卡尔·魏特夫夸大治水工程的作用,提出“治水社会”理论并作为东方专制主义的基础,已受到学界的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