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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刘汉刘维上诉案今宣判 一审均被判死刑
2014年08月07日 09: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将分别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刘汉、刘维等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上诉案。被告人孙华君、缪军、陈力铭、曾建、詹军、李波、旷晓燕、郑旭、仇德峰、李君国、肖永红、孙长兵、王万洪、闵杰、车大勇、王雷、刘光辉、刘小平、刘淼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分别被决定执行或判处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截止6月 3日,刘汉、刘维等七案上诉期满,刘汉、刘维、唐先兵、田先伟、张东华、刘小平等二十名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关键词:刘汉;被告人;法庭;刘维;上诉;黑社会;死刑;杀人罪;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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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受审时在法庭上大哭(资料图)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将分别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刘汉、刘维等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上诉案。今年5月23日,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宁一审宣判,其中,刘汉刘维等5名被告人被判死刑。

  去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侦办。办理该案的公安民警辗转四川、北京、广东等10余个省市,掌握了大量刘汉、刘维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和指使杀人等主要犯罪证据。

  该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20日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涉嫌多个严重犯罪,其中刘汉、刘维涉及15个犯罪罪名,情节恶劣、危害严重,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

  2014年3月31日上午,刘汉、刘维等36人在湖北咸宁的5个法院受审。刘汉等36人涉黑案中,陈力铭等5人案、桓立柱等3人案、曾建军等5人案、旷晓燕等3人案、刘学军等3人案、刘维等7人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程序,分别于4月1日、2日、14日休庭。

  刘汉等10人案4月19日上午结束了法庭辩论,刘汉等10名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至此,刘汉等36人涉黑案历经17天审理,一审全部休庭。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出示了大量证据,多数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表示歉意,恳请法庭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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