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因给千余网友分享购买仿制格列卫的印度抗癌药渠道,江苏省无锡市私营企业主陆勇被称“抗癌药代购第一人”,后被湖南检方起诉,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关键词:起诉;代购;抗癌药;湖南;沅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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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方决定不起诉“抗癌药代购第一人”:不认为是犯罪
因给千余网友分享购买仿制格列卫的印度抗癌药渠道,江苏省无锡市私营企业主陆勇被称“抗癌药代购第一人”,后被湖南检方起诉,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2月26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沅江市检察院宣布对陆勇不起诉》称,湖南沅江市检察院26日宣布对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销售假药的陆勇不起诉。同时发布《对陆勇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和《对陆勇不起诉决定书》,公布媒体高度关注的陆勇案件的处理决定和对陆勇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称,2002年,陆勇被查出患有慢粒性白血病,需要长期服用抗癌药品。我国国内对症治疗白血病的正规抗癌药品“格列卫”系列系瑞士进口,每盒需人民币23500元,陆勇曾服用该药品。为了进行同病患者之间的交流,相互传递寻医问药信息,通过增加购同一药品的人数降低药品价格,陆勇从2004年4月开始建立了白血病患者病友网络QQ群。
2004年9月,陆勇通过他人从日本购买由印度生产的同类药品,价格每盒约为人民币4000元,服用效果与瑞士进口的“格列卫”相同。之后,陆勇使用药品说明书中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联系到了印度抗癌药物的经销商印度赛诺公司,并开始直接从印度赛诺公司购买抗癌药物。陆勇通过自己服用一段时间后,觉得印度同类药物疗效好、价格便宜,遂通过网络QQ群等方式向病友推荐。网络QQ群的病友也加入到向印度赛诺公司购买该药品的行列。陆勇及病友首先是通过西联汇款等国际汇款方式向印度赛诺公司支付购药款。
“在此过程中,陆勇还利用其懂英文的特长免费为白血病等癌症患者翻译与印度赛诺公司的往来电子邮件等资料。随着病友间的传播,从印度赛诺公司购买该抗癌药品的国内白血病患者逐渐增多,药品价格逐渐降低,直至每盒为人民币200余元。”
由于前述支付购药款方式,既要先把人民币换成美元,又要使用英文,程序繁琐,操作难度大。求药的患者向印度赛诺公司提出了在中国开设账号便于付款的要求。2013年3月,经印度赛诺公司与最早在该公司购药的陆勇商谈,由陆勇在中国国内设立银行账户,接收患者的购药款,并定期将购药款转账到印度赛诺公司指定的户名为张某的中国国内银行账户,在陆勇统计好各病友具体购药数量、告知印度赛诺公司后,再由印度赛诺公司直接将药品邮寄给患者。印度赛诺公司承诺对提供账号的病友将免费供应药品。
陆勇在QQ病友群里发布了印度赛诺公司的想法,云南籍白血病患者罗某即与陆勇联系,愿意提供本人及其妻子杨某的银行账号,以换取免费药品。陆勇通过网银U盾使用管理罗某提供的账号,在病友向该账号支付购药款后,将购药款转至张某账户,通知印度赛诺公司向病友寄送药品,免除了购药的病友换汇、翻译等以往的一些繁琐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