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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益可能是陷阱 北京官方教市民识别非法集资
2015年06月11日 16: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杜燕 字号

内容摘要:月收益3-5%?小心这些都是陷阱。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教市民识别非法集资。而非法集资吸收的资金,存入资金者很难知道其投资的钱干了什么,不知去向。

关键词:非法集资;识别;收益;陷阱;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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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6月10日电 (记者 杜燕)月收益3-5%?一夜暴富?小心这些都是陷阱。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教市民识别非法集资。

  随着互联网的崛起,利用网络实施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主要有以下6个典型手法:

  第一种类型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二种类型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第三种类型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第四种类型是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第五种类型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第六种类型是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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