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王海表示,食药总局管不了青海的食药省局,不是垂直管理,它归属于地方,地方食药监部门可以进行地方保护,国家食药总局发布的指令往往成为一纸空文。
关键词:虫草;食药;总局;保健品;食药监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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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记者吴喆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冬虫夏草,现在开始含着吃”,相信极草的这则广告,不少消费者都在电视的黄金时段看到过。铺天盖地的广告投入以及占据高端楼宇的销售展位,使得“极草5X冬虫夏草含片”尽管售价昂贵,还是迅速打开了市场,其经营商青海春天也创造了3年业绩增长30倍的神话。
但是从2015年起,极草的销售业绩出现明了显下滑,因为市场出现了越来越强烈的质疑声,质疑它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并被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发文疑似叫停。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再次发文,要求包括青海春天在内的试点企业不能再将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监管的缝隙中,极草仍然在市场上销售着比“黄金还贵的产品”。因为,极草的另一个“合法”身份,并不是“保健食品”,理论上,食药监总局的文管不着它。那么,这个“生存夹缝”是谁开的呢?
广州市民郑先生近日向记者倾诉自己历时一年多的维权经历。2014年底,他在商场逛街时,购买了一盒极草-5X冬虫夏草纯粉片,共花了9998元。他认为遭遇了商家的虚假宣传。
郑先生说:“他就说对治疗癌症、糖尿病什么都很好,我一看又在大商场卖,送给领导,领导说这东西没有正道儿的,退货去吧。找了他四次,就是不给退货,态度非常强硬,说没有质量问题坚决不退货,只有硬着头皮打官司了。”
原审法院认为,涉案产品对于恶性肿瘤、糖尿病等疾病的治疗作用表述过于绝对化,广百公司并未举证科学依据,极容易使消费者对涉案产品的性能、功效产生误解。
今年1月底,案子终审宣判。要求销售“极草-5X冬虫夏草纯粉片”的“广百公司”退还货款以及支付消费者3倍赔偿款。判决已经生效,但别说3倍赔偿了,至今连货还没退,郑先生又打算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很赖皮,很不主动,没有一点承担责任的态度。”
极草的销售网络遍布各大城市的繁华商场、超市、酒店以及药店的专柜,其官网显示,仅北京市西城区,就有包括西单商场店、百盛复兴门店等八家销售网点。在长安商场店的超市一角,几平米大的地方成为极草销售专柜,布置得很精致,只有一位专职销售,共有五种产品在售,价格从每盒六千多元,到每盒近三万元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