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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启动2016年首期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工作
2016年05月16日 14:01 来源:央广网 作者:孙莹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北京5月 16日消息(记者孙莹)记者从北京市高级法院了解到, 5月 16日起,北京法院将启动2016年首期涉案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工作。本次进行司法处置的小客车为刑事案件以及民、商事案件中查封、扣押的车辆,公众可通过北京法院网(http://bjgy.chinacourt.org)登录北京产权交易所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网络平台(http://ssxkc.cbex.com.cn/jcas)查看处置车辆信息、处置公告,并参与竞买。据了解,本次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仍然采用“设定最高限价的竞价模式”,以车辆评估价为起拍价进行处置,同时规定车辆最高限价为车辆评估价的150%。

关键词:司法处置;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北京法院;限价;信息系统;查封;转移登记;调控;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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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5月16日消息(记者孙莹)记者从北京市高级法院了解到,5月16日起,北京法院将启动2016年首期涉案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工作。社会公众可通过竞买程序获得被北京法院查封、扣押的小客车所有权,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本次进行司法处置的小客车为刑事案件以及民、商事案件中查封、扣押的车辆,公众可通过北京法院网(http://bjgy.chinacourt.org)登录北京产权交易所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网络平台(http://ssxkc.cbex.com.cn/jcas)查看处置车辆信息、处置公告,并参与竞买,也可通过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信息系统网站(http://www.bjhjyd.gov.cn)登录北京产权交易所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网络平台。根据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小客车摇号资格,即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高法发[2014]446号),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内已取得经审核确认的有效申请编码,但尚未取得车辆配置指标。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据了解,本次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仍然采用“设定最高限价的竞价模式”,以车辆评估价为起拍价进行处置,同时规定车辆最高限价为车辆评估价的150%。买受人为在限价范围内出价最高者。多人报出最高限价时,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处置网络平台将根据统一设定的条件,自动确定最终买受人。统一设定的条件为参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累计摇号次数最多的竞买人成为最终买受人;多名竞买人累计摇号次数相同,则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时间最早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

  记者登录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网络平台后看到,有关车辆的详情、照片、视频等信息和公告都在网上予以展示,共有车辆11辆,其中,评估价最高的为一辆宝马迷你牌轿车,评估价为18.67万元,最低的是一辆奥迪轿车,评估价6万元。

  据介绍,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内审核通过但尚未中签的个人在交纳保证金后,可报名参加竞买。按照规则成功竞买后,买受人根据要求履行完交齐成交价款等相关程序,可持北京高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共同出具的《北京市司法处置小客车转移登记确认通知书》,在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车辆原号牌号码不再保留。

  未竞买成功的申请人,将自动参加2016年第三期(2016年6月26日)小客车指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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