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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可异地换补身份证 有望9月对接另外8省市
2016年08月25日 10:22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张静雅 字号

内容摘要: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警方获悉,自今日起,将启动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受理工作。办证地点: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异地受理窗口。

关键词:异地;京津;北京警方;省市;居民身份证

作者简介:

  京津冀可异地换补身份证

    北京警方有望9月1日对接另外8省市

 

    北京晨报讯(记者 张静雅)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警方获悉,自今日起,将启动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受理工作。

  据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有关人员介绍,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范围包括:天津市、河北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均可在我市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居住在天津市、河北省的北京市户籍人员,如需办理异地换领、补领的,也可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

  津冀人员在我市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持有我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在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异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

  京津冀警方通过先期测试工作,检验了异地身份证受理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完善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工作程序,将以优质的服务做好京津冀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工作。

  北京警方表示,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外省市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跨省对接机制。据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有关人员介绍,经与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8个省市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力争9月1日启动上述省市户籍人员在京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确保2017年7月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进一步方便在京外省市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

  ■晨报提醒

  受理对象:

  天津市、河北省在北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

  受理范围:

  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所需证件:

  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办证地点:

  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异地受理窗口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胡博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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