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为了能够考上心仪的大学,两名高中学生在美术专业考试中,找在校生替考,被监考老师当场识破,随后,检察院对四人提起公诉,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昨天(28号)开庭审理了案件。
关键词:替考;首例;替考案;开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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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昆明9月29日消息(记者周益帆)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为了能够考上心仪的大学,两名高中学生在美术专业考试中,找在校生替考,被监考老师当场识破,随后,检察院对四人提起公诉,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昨天(28号)开庭审理了案件。去年《刑法修正案(9)》将“替考”纳入刑法制裁范畴之后,北京、海南、上海等地都开庭审理过替考案件,这起案件是云南省审理的首例代替考试罪案。替考入刑,多地出现相关判例,能否根治替考这一痼疾?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祁昂介绍:找人替考的两位学生一位姓顾、一位姓李,都是曲靖市罗平县人,今年初,两个人一起报名参加了云南省艺术学院组织的美术专业本科招生考试,担心自己专业成绩不够,所以想找人代替考试。
审判长:怎么商量的?
嫌疑人1:我说你能不能帮我考一下试?他说最近有点严。我说那你考虑一下。
嫌疑人2:差不多。我当时拒绝了,因为我考虑到考试比较严。后来因为很多事情,加上朋友关系,当时就勉强接受了。
嫌疑人3:我知道她上来培训,考试前一个月左右她给我打电话,她说她画得不太好。我当时还想,时间还长,后来过一段时间她就给我打电话。我考完试正好那两天有时间,她说画室就在我们学校旁边,我就去过看了一下。我觉得她画得确实太差了,她也请求我。
但是,替考行为被监考老师当场识破。此后,检察机关对四人提起公诉,案件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审理。主审法官祁昂:他们考试的专业是普通本科招生里面的艺术生考试校考,云南艺术学院组织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校考,也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他们在考试过程中,具体是在色彩考试中被查获。它是以代替考试罪来公诉的,这个罪名是《刑法修正案(9)》新加入的罪名,规定为刑法打击的一个犯罪。
昨天由呈贡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也是云南省审理的首例代替考试罪案。主审法官祁昂介绍,为了起到警示作用,庭审的现场,设在了云南民族大学。大学城200位左右的学生进行了旁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