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贷款已结清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50%。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差别化利率政策,继续执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政策。
关键词:贷款;住房公积金;购买;房地产市场;付款比例;利率政策;使用;缴存职工家庭;继续执行;申请
作者简介:
中国江苏网3月27日讯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自3月25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行认房又认贷。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贷款已结清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50%。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差别化利率政策,继续执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