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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将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
2018年01月12日 16:35 来源:新华社 作者:石志勇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西安1月12日电(记者石志勇)记者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今年1月22日起,陕西省将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有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等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将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等级,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药品经营企业2年内不得调整信用等级。对评定为失信和严重失信的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其信用等级评定信息推送至陕西省公共信息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关键词:药品经营企业;评定;失信;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用等级;石志勇;管理部门;频率监管;监督检查;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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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西安1月12日电(记者石志勇)记者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今年1月22日起,陕西省将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

  根据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按年度组织开展,分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级。其中,在12个月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评定为守信等级;有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等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将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等级,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药品经营企业2年内不得调整信用等级。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不同信用等级的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不同频率的监管;对守信企业实行低频率监管;对严重失信企业实行高频率监管,现场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4次;对评定为失信和严重失信的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其信用等级评定信息推送至陕西省公共信息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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