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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成立192个县级法学会 市级基本实现全覆盖
2014年11月26日 20:28 来源:新华网 作者:徐硙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网深圳11月 26日电(记者徐硙)记者26日从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我国法学会系统的四级组织体系已经形成, 2014年新成立县级法学会192个,除4个省份外,地市级法学会已实现全覆盖。据统计,全国已建立32个省级法学会、15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346个市级法学会和646个县级法学会。市县基层法学会是法学会工作覆盖全国、深入基层的重要阵地。要全面加强市县级法学会建设,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培训、法治宣传等工作,不能满足于“有专(兼)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的在外形式,要向“有人才支撑、有机制保障、有成果转化”发展,以有“为”争取有“位”。同时,王乐泉表示,各级法学会要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智力资源充分、学术性强、“第三方”地位超脱等优势,积极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依法决策、公正司法。

关键词:法律服务;法治;王乐泉;法学会建设;法学会组织;组织体系;基层;队伍建设;法律咨询;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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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深圳11月26日电(记者徐硙)记者26日从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我国法学会系统的四级组织体系已经形成,2014年新成立县级法学会192个,除4个省份外,地市级法学会已实现全覆盖。

  近年来,我国地方各级法学会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尤其是地市级、县市级法学会建设发展迅速。据统计,全国已建立32个省级法学会、15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346个市级法学会和646个县级法学会。

  市县基层法学会是法学会工作覆盖全国、深入基层的重要阵地。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还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存在“等靠要”思想、不善于服务当地、工作方法单调、机制不够灵活等问题。

  对此,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认为,地方法学会是法学会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能健全、不能涣散,只能活跃、不能削弱,只能壮大、不能萎缩。要全面加强市县级法学会建设,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培训、法治宣传等工作,不能满足于“有专(兼)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的在外形式,要向“有人才支撑、有机制保障、有成果转化”发展,以有“为”争取有“位”。

  同时,王乐泉表示,各级法学会要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智力资源充分、学术性强、“第三方”地位超脱等优势,积极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依法决策、公正司法。并且积极开展深入基层的法律服务、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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